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崇左低品位难处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崇左低品位难处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龙州 (略) :
《广西龙州 (略) 崇左低 (略) 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现有工程情况。
广西龙州 (略) 崇左低 (略) 理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位于龙州 (略) —生态铝循环 (略) 内,占地面积1430.86亩,其中氧化铝厂499.86亩,赤泥堆场931亩。一期工程以崇左低品位铝土矿为原料,采用拜耳法工艺,建成年产#吨氧化铝的生产能力。一期工程环评文件于2015年10月22日获得原广西壮 (略) 环境保护厅批复(桂环审〔2015〕176号)。一期工程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投产,2022年7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一期工程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30日),许可证编码为#43B001P。
一期工程原批复的赤泥选铁工程内容业主取消建设,依托广西龙州 (略) 建设的“#吨赤泥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赤泥选铁。
(二)技改项目情况。
广西龙州 (略) 崇左低 (略) 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包括氧化铝技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氧化铝工程”)和再生铝—铝板带材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再生铝工程”)两大部分。
1.氧化铝工程。
氧化铝工程选址于龙州 (略) —生态铝循环 (略) 内,紧邻一期工程地块,新增占地面积28.15公顷。氧化铝工程拟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技改扩建,拟对现有原矿浆磨制、石灰储存及消化、溶出及稀释、絮凝剂制备、控制过滤、氢氧化铝储存及输送、氧化铝储存及包装输送、赤泥压滤、蒸发站、蒸 (略) 、 (略) 理系统、热水站、高压泵站、空压站等进行技改扩建,新建铝土矿石堆场、煤堆场、赤泥分离及洗涤、分解分级、种子过滤、细种子洗涤、成品过滤、氢氧化铝焙烧、氧化铝成品堆场、排盐苛化、煤气站、 (略) 理站、动力车间、液碱储存罐、 (略) 理系统、雨污水 (略) 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燃煤锅炉灰渣库、脱硫石膏库、煤气炉灰渣库等,预脱硅、循环母液储罐、赤泥输送和回水管线、赤泥干堆场依托一期工程,赤泥选铁依托广西龙州 (略) 建设的“#吨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2.再生铝工程。
再生铝工程选址位于龙州 (略) —新旺循环经 (略) 内(距离氧化铝工程厂址约14公里),占地面积21.67公顷。再生铝工程以进口废铝(用量#吨/年)、 (略) 回收的废杂铝(用量#吨/年)和纯铝锭(用量#吨/年)为原料,采用破碎磁选涡旋线和脱漆炉对废杂铝进行分选和脱漆,再经过熔炼、精炼、铸锭、热轧、冷轧等工艺生产铝合金板带材;建设规模为年产铝合金板带材#吨/年。主要建设内容 (略) 理车间、熔铸车间、连铸连轧车间、渣处理车间、成品仓库、气化站、空压站、天然气调压站、软水站、循环水系统、 (略) 理站、雨水 (略) 理系统、油库以及配套的生活和办公设施等。
技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
技改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19%。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项目于2023年4月14日通 (略)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4-#-07-02-#。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节能报告的批复。
项目符合《龙州 (略) 总体规划(2023—2035)年》, (略) 人民政府符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基本采纳,并出具优化调整建议采纳说明。项目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的意见》(崇政规〔2021〕2号)的相关要求。
(略) (略) 的复函,项目用地范围全部位于龙州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略) 广西 (略) 管理委员会《关 (略) 低 (略) 理铝士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选址请示的复函》,依据现行的《花山风 (略) 总体规划》(1994版),氧化铝工程地块不在花山国家级风 (略) 保护范围内;再生铝工程地块在花山国家级风 (略) 保护范围内,其中二级保护范围12.53公顷,三级保护范围9.14公顷。但再生铝工程地块位于龙州县县城 (略) 范围和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龙州县县城的城镇用地,适用《花山风 (略) 总体规划》(1994版)中龙州县县城的城镇用地不纳入风 (略) 管理的规定。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在落实《广西龙州 (略) 祟左低 (略) 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主要 (略) 域削减方案》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项目原料来源管理措施。
1.氧化铝工程进口铝土矿须满足《铝土矿石》(GB/T #—2009)标准要求,Al2O3平均含量47.58%,铝硅比低于6.71。项目建成投产后,如铝土矿来源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对原矿进行放射性核素检测,若超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的规定,则需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2.再生铝工程原料废杂铝料需满足《铝及铝合金废料》(GB/T #—2006)标准要求,废杂铝原材中主要有害成分按照以下标准严格进行控制:w(Pb)≤0.1%、w(Hg)≤0.1%、w(Cd)≤0.01%、w(Cr6+)<0.1%、w(As)≤0.1%,油污和油脂<1%,原料不得含有危险废物, (略) 理外来铝灰。
(二)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氧化铝工程。
(1)焙烧炉烟气。
焙烧炉以脱硫后的循环流化床煤气炉煤气为燃料,焙烧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SNCR脱硝系统+高效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由一根60米高排气筒(DA046)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修改单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关于氨逃逸的规定。
(2)动力车间燃煤锅炉烟气。
燃煤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 (略) 理后,由一根60米高排气筒(DA045)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氨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关于氨逃逸的规定。
(3)物料运输与转运废气。
(略) 重板机、原料转运皮带受料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2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47、DA048)排放。
(略) 新增磨机上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2)排放。
石灰破碎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利用一期工程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石灰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2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2根25米高排气筒(DA049、DA050)排放。
石灰消化进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利用一期工程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
化灰及转运站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
氧化铝仓利用一期工程11套布袋除尘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依托一期11根15?43米高排气筒(DA015、DA016、DA017、DA019、DA020、DA021、DA022、DA023、DA024、DA025、DA026)排放。
动力车间和煤气站的原煤输送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8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8根28?34米高排气筒(DA057、DA058、DA059、DA060、DA061、DA062、DA063、DA064)排放。
煤破碎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2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65、DA066)排放。
动力车间石灰石粉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3)排放。
动力车间灰库及渣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3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3根15?26米高排气筒(DA054、DA055、DA056)排放。
煤气站灰库及渣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3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3根15?26米高排气筒(DA067、DA068、DA069)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落实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原矿堆场采取 (略) 、干雾抑尘;在原料系统输送和转运产尘点设置集尘罩、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生产车间和仓库封闭、洒水降尘; (略) 硬化、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氮氧化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再生铝工程。
(1)预处理废气。
预处理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围挡,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管道抽入布 (略) 理,同时在进出口上方设置高效集尘罩,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预处理脱漆废气采用“急冷+UV光氧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等排放浓度须达到《再生铜、铅、铝、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2)熔铸废气。
熔铸设3条生产线,每条熔铸生产线双室熔炼炉、精炼保温炉的炉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负压收集,共用1套“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一次 (略) 理废气。
回转炉燃烧天然气,顶部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负压收集,回转炉烟气和环集烟气采用1套“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4)连铸连轧废气。
连铸连轧车间设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矩形熔铝炉、精炼保温炉的炉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负压收集,每条生产线分别采用1套“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各自25米高排气筒(DA005和DA006)排放。
(5)热轧废气。
连铸连轧车间精炼保温炉出的铝液直接进行热轧,热轧机组配置1套油雾净化装置,在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负压收集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6)冷轧废气。
冷轧机组配置1套全油回收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退火炉废气燃烧天然气,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和二噁英等排放浓度须达到《再生铜、铅、铝、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的限值。
(7)铝灰暂存库废气。
铝灰暂存库设置负压收集,废气采用1套两级 (略) 理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外排废气中氨排放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的限值。
(8)落实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略) 硬化、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车间进行连续生产,减少间歇运行因开、停车次数;脱漆炉、双室熔炼炉、矩形熔铝炉、回转炉等操作设置集气罩覆盖,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须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热轧车间和冷轧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要求。
(三)落实以下废水治理措施。
1.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标明清、污、雨水管及走向。
2.氧化铝工程。
(1)生产废水。
氧化铝工程新增的净环水系统强排水、生产循环水系统排水、设备和地坪冲洗废水、赤泥压滤车间压滤水等和非经常性排放的锅炉酸洗废水送技改项目新建的生 (略) (略) 理。
(略) 理站外排水部分用于灰库、渣库加湿以及栈道冲洗等,部分进入新建生 (略) 理站。煤气站煤气冷凝水经蒸氨塔回收氨水后,剩余废水进入新建生 (略) 理站。
氧化铝工程新增锅炉 (略) 理系统排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含煤废水经絮 (略) 理后做为输煤系统冲洗水回用,不外排。赤泥压滤车间压滤水泵送至氧 (略) 溶出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新建生 (略) 理站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使用一体化高浊度全自动净水器,处理规模为6000立方米/天。生产 (略) 理后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后全部回用于氧化铝生产,不外排。
(2)初期雨水。
项目用 (略) 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 (略) 东面的初期雨水池(容积7000立方米); (略) 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 (略) 北面的初期雨水池(容积3000立方米)。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分批次(平均约1529.91立方米/次)排入技改项目新建生 (略) (略) 理后回用于氧化铝生产,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氧化铝工程新增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地埋式生 (略) 理设施(处理规模为480立方米/天)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后,部分 (略) 绿化,剩余部分进入新建生 (略) 理站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再生铝工程。
(1)生产废水。
浊循环水采用直接冷却,经撇油+自动排污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为保持水质,定期排污水30立方米/天,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
净循环水的设备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其冷却水进水与出水水质一致,未受到污染,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为保持水质,定期排污水43立方米/天,排至浊循环水系统回用。
软水制备排污水作为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浊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冷轧及精整车间产生含油废水收集后进入再生铝工程新建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新建 (略) 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气浮+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0立方米/天。生产废水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及日常绿化除尘等,不外排。
(2)初期雨水。
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 (略) 西北面的初期雨水池(容积3000立方米)沉淀后,泵入旁边储水池(容积5000立方米)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及日常绿化除尘等,不外排。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 (略) 新建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及日常绿化除尘等,不外排。
(四)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原则, (略) 、赤泥堆场各项防渗措施;并在其周边建立地下水的水质监控点,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五)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备消声、隔振和减振等措施, (略) 绿化,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相应标准要求。
(六)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
1.氧化铝工程。
(1)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赤泥、 (略) 理站污泥、初期雨水池污泥依托现有赤泥堆场堆存。石灰消化渣、结疤渣返回生产工序,依托一期工程消化渣临时堆场暂存。锅炉飞灰、锅炉炉渣、脱硫石膏外售做为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暂存于动力车间新建的灰库、渣库、石膏库。气化炉粉煤灰作为动力车间的锅炉用煤回用,暂存于煤气站新建灰库。气化炉渣外售做为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暂存于煤气站新建渣库。其他除尘灰回用至各产生工序,暂存于各布袋除尘器灰仓。软水制备废树脂和废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依托一期工程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2)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依托一期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2.再生铝工程。
(1)属于一般固体废 (略) 理除尘灰、残次品及废边角料返回生产工序。废铁、非金属废 (略) 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预处理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2)属于危险废物的一次铝灰渣在炉口设有一次铝灰斗,扒渣后立即送 (略) 理系统进行回收。脱漆炉除尘灰、熔炼除尘灰、二次铝灰渣、废活性炭、脱漆及熔炼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乳液、热轧滤渣、冷轧滤渣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3.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铝灰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要求建设。
4.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及台账记录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等相关要求执行。
(七)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八)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同步落实以下一期工程整改措施。
(一)严格控制铝土矿堆放高度,需 (略) 高度2米以上, (略) 密度,提高洒水频率;完善铝土矿堆场、 (略) 的截排水沟建设,场内废水应收尽收。
(二)原料车间部分矿石、返料、石灰等物料输送皮带全部进行封闭,增大进、出料口集尘罩的覆盖面积和封闭面积。
(三)扩大分 (略) 、 (略) 、 (略) 、稀 (略) 、 (略) 围堰范围和增加围堰高度;增加热电车间锅 (略) 围堰。加强监控,杜绝泄漏事故发生。
(四)危险废物必须全部进入危废暂存间,禁止堆放在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完善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
(五)在架空赤泥输送管线和回水管 (略) 设置泄漏液收集池或收集桶,定期检查地埋管线的泄漏情况。
(六)落实焙烧炉脱硝和高效除尘措施。
1.焙烧炉烟气脱硝改造:新增1套SNCR脱硝设施;
2.焙烧炉烟气除尘改造:采用高效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替代静电除尘器;
3.一期工程煤气站脱硫改造:采用湿式氧化法(即PDS法)脱硫,通过增加脱硫级数和提高催化剂使用量等提高煤气脱硫效率;
4.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分级低氮燃烧+精准喷氨技术或增加SCR脱硝系统提高脱硝效率,通过更换高效覆膜滤袋提高除尘效率,通过改造脱硫剂喷射位置及合理控制脱硫剂喷射量提高脱硫效率。
上述整改内容纳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管理。
四、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255.26吨/年,二氧化硫238.56吨/年,氮氧化物503.51吨/年,汞及其化合物0.0193吨/年,氨14.78吨/年,氟化物0.98吨/年,氯化氢1.60吨/年,铅及其化合物0.2千克/年,锡及其化合物0.1千克/年,铬及其化合物0.4千克/年,二噁英1.7×10-4千克/年,非#烷总烃5.42吨/年。
五、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 (略) 理车间厂房外100米,熔铸车间厂房外100米,连铸连轧车间厂房外100米的包络线范围。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允许规划新 (略) 、学校、 (略) 、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六、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厅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 (略) 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略) (略) 、 (略) 龙州 (略) ,并按规定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 (略) (略) 、 (略) 龙州 (略) 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厅。
十、 (略) (略) 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 (略) 域削减方案的落实承诺及后续监督管理情况,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单位应每年向社会公开削减措施落实进展。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厅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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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州 (略) :
《广西龙州 (略) 崇左低 (略) 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现有工程情况。
广西龙州 (略) 崇左低 (略) 理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位于龙州 (略) —生态铝循环 (略) 内,占地面积1430.86亩,其中氧化铝厂499.86亩,赤泥堆场931亩。一期工程以崇左低品位铝土矿为原料,采用拜耳法工艺,建成年产#吨氧化铝的生产能力。一期工程环评文件于2015年10月22日获得原广西壮 (略) 环境保护厅批复(桂环审〔2015〕176号)。一期工程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投产,2022年7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一期工程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30日),许可证编码为#43B001P。
一期工程原批复的赤泥选铁工程内容业主取消建设,依托广西龙州 (略) 建设的“#吨赤泥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赤泥选铁。
(二)技改项目情况。
广西龙州 (略) 崇左低 (略) 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包括氧化铝技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氧化铝工程”)和再生铝—铝板带材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再生铝工程”)两大部分。
1.氧化铝工程。
氧化铝工程选址于龙州 (略) —生态铝循环 (略) 内,紧邻一期工程地块,新增占地面积28.15公顷。氧化铝工程拟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技改扩建,拟对现有原矿浆磨制、石灰储存及消化、溶出及稀释、絮凝剂制备、控制过滤、氢氧化铝储存及输送、氧化铝储存及包装输送、赤泥压滤、蒸发站、蒸 (略) 、 (略) 理系统、热水站、高压泵站、空压站等进行技改扩建,新建铝土矿石堆场、煤堆场、赤泥分离及洗涤、分解分级、种子过滤、细种子洗涤、成品过滤、氢氧化铝焙烧、氧化铝成品堆场、排盐苛化、煤气站、 (略) 理站、动力车间、液碱储存罐、 (略) 理系统、雨污水 (略) 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燃煤锅炉灰渣库、脱硫石膏库、煤气炉灰渣库等,预脱硅、循环母液储罐、赤泥输送和回水管线、赤泥干堆场依托一期工程,赤泥选铁依托广西龙州 (略) 建设的“#吨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2.再生铝工程。
再生铝工程选址位于龙州 (略) —新旺循环经 (略) 内(距离氧化铝工程厂址约14公里),占地面积21.67公顷。再生铝工程以进口废铝(用量#吨/年)、 (略) 回收的废杂铝(用量#吨/年)和纯铝锭(用量#吨/年)为原料,采用破碎磁选涡旋线和脱漆炉对废杂铝进行分选和脱漆,再经过熔炼、精炼、铸锭、热轧、冷轧等工艺生产铝合金板带材;建设规模为年产铝合金板带材#吨/年。主要建设内容 (略) 理车间、熔铸车间、连铸连轧车间、渣处理车间、成品仓库、气化站、空压站、天然气调压站、软水站、循环水系统、 (略) 理站、雨水 (略) 理系统、油库以及配套的生活和办公设施等。
技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
技改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19%。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项目于2023年4月14日通 (略)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4-#-07-02-#。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节能报告的批复。
项目符合《龙州 (略) 总体规划(2023—2035)年》, (略) 人民政府符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基本采纳,并出具优化调整建议采纳说明。项目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的意见》(崇政规〔2021〕2号)的相关要求。
(略) (略) 的复函,项目用地范围全部位于龙州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略) 广西 (略) 管理委员会《关 (略) 低 (略) 理铝士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选址请示的复函》,依据现行的《花山风 (略) 总体规划》(1994版),氧化铝工程地块不在花山国家级风 (略) 保护范围内;再生铝工程地块在花山国家级风 (略) 保护范围内,其中二级保护范围12.53公顷,三级保护范围9.14公顷。但再生铝工程地块位于龙州县县城 (略) 范围和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龙州县县城的城镇用地,适用《花山风 (略) 总体规划》(1994版)中龙州县县城的城镇用地不纳入风 (略) 管理的规定。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在落实《广西龙州 (略) 祟左低 (略) 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主要 (略) 域削减方案》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项目原料来源管理措施。
1.氧化铝工程进口铝土矿须满足《铝土矿石》(GB/T #—2009)标准要求,Al2O3平均含量47.58%,铝硅比低于6.71。项目建成投产后,如铝土矿来源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对原矿进行放射性核素检测,若超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的规定,则需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2.再生铝工程原料废杂铝料需满足《铝及铝合金废料》(GB/T #—2006)标准要求,废杂铝原材中主要有害成分按照以下标准严格进行控制:w(Pb)≤0.1%、w(Hg)≤0.1%、w(Cd)≤0.01%、w(Cr6+)<0.1%、w(As)≤0.1%,油污和油脂<1%,原料不得含有危险废物, (略) 理外来铝灰。
(二)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氧化铝工程。
(1)焙烧炉烟气。
焙烧炉以脱硫后的循环流化床煤气炉煤气为燃料,焙烧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SNCR脱硝系统+高效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由一根60米高排气筒(DA046)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修改单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关于氨逃逸的规定。
(2)动力车间燃煤锅炉烟气。
燃煤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 (略) 理后,由一根60米高排气筒(DA045)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氨排放浓度须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关于氨逃逸的规定。
(3)物料运输与转运废气。
(略) 重板机、原料转运皮带受料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2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47、DA048)排放。
(略) 新增磨机上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2)排放。
石灰破碎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利用一期工程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石灰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2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2根25米高排气筒(DA049、DA050)排放。
石灰消化进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利用一期工程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
化灰及转运站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
氧化铝仓利用一期工程11套布袋除尘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依托一期11根15?43米高排气筒(DA015、DA016、DA017、DA019、DA020、DA021、DA022、DA023、DA024、DA025、DA026)排放。
动力车间和煤气站的原煤输送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8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8根28?34米高排气筒(DA057、DA058、DA059、DA060、DA061、DA062、DA063、DA064)排放。
煤破碎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2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65、DA066)排放。
动力车间石灰石粉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53)排放。
动力车间灰库及渣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3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3根15?26米高排气筒(DA054、DA055、DA056)排放。
煤气站灰库及渣库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采用3套布袋除尘 (略) 理后,由3根15?26米高排气筒(DA067、DA068、DA069)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落实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原矿堆场采取 (略) 、干雾抑尘;在原料系统输送和转运产尘点设置集尘罩、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生产车间和仓库封闭、洒水降尘; (略) 硬化、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氮氧化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再生铝工程。
(1)预处理废气。
预处理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围挡,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管道抽入布 (略) 理,同时在进出口上方设置高效集尘罩,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预处理脱漆废气采用“急冷+UV光氧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等排放浓度须达到《再生铜、铅、铝、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2)熔铸废气。
熔铸设3条生产线,每条熔铸生产线双室熔炼炉、精炼保温炉的炉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负压收集,共用1套“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一次 (略) 理废气。
回转炉燃烧天然气,顶部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负压收集,回转炉烟气和环集烟气采用1套“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4)连铸连轧废气。
连铸连轧车间设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矩形熔铝炉、精炼保温炉的炉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环境集烟,负压收集,每条生产线分别采用1套“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各自25米高排气筒(DA005和DA006)排放。
(5)热轧废气。
连铸连轧车间精炼保温炉出的铝液直接进行热轧,热轧机组配置1套油雾净化装置,在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负压收集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6)冷轧废气。
冷轧机组配置1套全油回收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退火炉废气燃烧天然气,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和二噁英等排放浓度须达到《再生铜、铅、铝、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的限值。
(7)铝灰暂存库废气。
铝灰暂存库设置负压收集,废气采用1套两级 (略) 理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外排废气中氨排放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的限值。
(8)落实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略) 硬化、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车间进行连续生产,减少间歇运行因开、停车次数;脱漆炉、双室熔炼炉、矩形熔铝炉、回转炉等操作设置集气罩覆盖,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须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热轧车间和冷轧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要求。
(三)落实以下废水治理措施。
1.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标明清、污、雨水管及走向。
2.氧化铝工程。
(1)生产废水。
氧化铝工程新增的净环水系统强排水、生产循环水系统排水、设备和地坪冲洗废水、赤泥压滤车间压滤水等和非经常性排放的锅炉酸洗废水送技改项目新建的生 (略) (略) 理。
(略) 理站外排水部分用于灰库、渣库加湿以及栈道冲洗等,部分进入新建生 (略) 理站。煤气站煤气冷凝水经蒸氨塔回收氨水后,剩余废水进入新建生 (略) 理站。
氧化铝工程新增锅炉 (略) 理系统排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含煤废水经絮 (略) 理后做为输煤系统冲洗水回用,不外排。赤泥压滤车间压滤水泵送至氧 (略) 溶出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新建生 (略) 理站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使用一体化高浊度全自动净水器,处理规模为6000立方米/天。生产 (略) 理后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后全部回用于氧化铝生产,不外排。
(2)初期雨水。
项目用 (略) 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 (略) 东面的初期雨水池(容积7000立方米); (略) 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 (略) 北面的初期雨水池(容积3000立方米)。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分批次(平均约1529.91立方米/次)排入技改项目新建生 (略) (略) 理后回用于氧化铝生产,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氧化铝工程新增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地埋式生 (略) 理设施(处理规模为480立方米/天)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后,部分 (略) 绿化,剩余部分进入新建生 (略) 理站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再生铝工程。
(1)生产废水。
浊循环水采用直接冷却,经撇油+自动排污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为保持水质,定期排污水30立方米/天,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
净循环水的设备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其冷却水进水与出水水质一致,未受到污染,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为保持水质,定期排污水43立方米/天,排至浊循环水系统回用。
软水制备排污水作为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浊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冷轧及精整车间产生含油废水收集后进入再生铝工程新建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新建 (略) 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气浮+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0立方米/天。生产废水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及日常绿化除尘等,不外排。
(2)初期雨水。
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 (略) 西北面的初期雨水池(容积3000立方米)沉淀后,泵入旁边储水池(容积5000立方米)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及日常绿化除尘等,不外排。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 (略) 新建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及日常绿化除尘等,不外排。
(四)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原则, (略) 、赤泥堆场各项防渗措施;并在其周边建立地下水的水质监控点,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五)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备消声、隔振和减振等措施, (略) 绿化,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相应标准要求。
(六)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
1.氧化铝工程。
(1)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赤泥、 (略) 理站污泥、初期雨水池污泥依托现有赤泥堆场堆存。石灰消化渣、结疤渣返回生产工序,依托一期工程消化渣临时堆场暂存。锅炉飞灰、锅炉炉渣、脱硫石膏外售做为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暂存于动力车间新建的灰库、渣库、石膏库。气化炉粉煤灰作为动力车间的锅炉用煤回用,暂存于煤气站新建灰库。气化炉渣外售做为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暂存于煤气站新建渣库。其他除尘灰回用至各产生工序,暂存于各布袋除尘器灰仓。软水制备废树脂和废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依托一期工程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2)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依托一期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2.再生铝工程。
(1)属于一般固体废 (略) 理除尘灰、残次品及废边角料返回生产工序。废铁、非金属废 (略) 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预处理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2)属于危险废物的一次铝灰渣在炉口设有一次铝灰斗,扒渣后立即送 (略) 理系统进行回收。脱漆炉除尘灰、熔炼除尘灰、二次铝灰渣、废活性炭、脱漆及熔炼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乳液、热轧滤渣、冷轧滤渣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3.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铝灰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要求建设。
4.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及台账记录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等相关要求执行。
(七)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八)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同步落实以下一期工程整改措施。
(一)严格控制铝土矿堆放高度,需 (略) 高度2米以上, (略) 密度,提高洒水频率;完善铝土矿堆场、 (略) 的截排水沟建设,场内废水应收尽收。
(二)原料车间部分矿石、返料、石灰等物料输送皮带全部进行封闭,增大进、出料口集尘罩的覆盖面积和封闭面积。
(三)扩大分 (略) 、 (略) 、 (略) 、稀 (略) 、 (略) 围堰范围和增加围堰高度;增加热电车间锅 (略) 围堰。加强监控,杜绝泄漏事故发生。
(四)危险废物必须全部进入危废暂存间,禁止堆放在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完善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
(五)在架空赤泥输送管线和回水管 (略) 设置泄漏液收集池或收集桶,定期检查地埋管线的泄漏情况。
(六)落实焙烧炉脱硝和高效除尘措施。
1.焙烧炉烟气脱硝改造:新增1套SNCR脱硝设施;
2.焙烧炉烟气除尘改造:采用高效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替代静电除尘器;
3.一期工程煤气站脱硫改造:采用湿式氧化法(即PDS法)脱硫,通过增加脱硫级数和提高催化剂使用量等提高煤气脱硫效率;
4.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分级低氮燃烧+精准喷氨技术或增加SCR脱硝系统提高脱硝效率,通过更换高效覆膜滤袋提高除尘效率,通过改造脱硫剂喷射位置及合理控制脱硫剂喷射量提高脱硫效率。
上述整改内容纳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管理。
四、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255.26吨/年,二氧化硫238.56吨/年,氮氧化物503.51吨/年,汞及其化合物0.0193吨/年,氨14.78吨/年,氟化物0.98吨/年,氯化氢1.60吨/年,铅及其化合物0.2千克/年,锡及其化合物0.1千克/年,铬及其化合物0.4千克/年,二噁英1.7×10-4千克/年,非#烷总烃5.42吨/年。
五、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 (略) 理车间厂房外100米,熔铸车间厂房外100米,连铸连轧车间厂房外100米的包络线范围。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允许规划新 (略) 、学校、 (略) 、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六、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厅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 (略) 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略) (略) 、 (略) 龙州 (略) ,并按规定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 (略) (略) 、 (略) 龙州 (略) 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厅。
十、 (略) (略) 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 (略) 域削减方案的落实承诺及后续监督管理情况,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单位应每年向社会公开削减措施落实进展。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厅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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