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略) (略) 关于2024年11月27日
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2024年.11月29日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 (略) 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0474-*( (略) 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邮 编:*
(略) (略) 关于2024年11月27日
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2024年.11月29日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 (略) 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0474-*( (略) 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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