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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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 (略) 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4〕7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 (略) 理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1-#)建设, (略) 基础设施, (略) 污水排放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172平方米,设计总规模500t/d,建设有进水口、沉砂池、曝气池、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构筑物。污 (略) 总长度约1.8千米,管径为D300-D500,包括污水主干管、园区配套支管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5.#元,其中工程费用701.#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4.#元,预备费40.#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0.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1月28日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 (略) 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4〕7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 (略) 理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1-#)建设, (略) 基础设施, (略) 污水排放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172平方米,设计总规模500t/d,建设有进水口、沉砂池、曝气池、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构筑物。污 (略) 总长度约1.8千米,管径为D300-D500,包括污水主干管、园区配套支管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5.#元,其中工程费用701.#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4.#元,预备费40.#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0.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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