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灵山县工业 (略) :

《关于核准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灵工信报〔2024〕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 (略) 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满足灵山县 (略) 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略) 域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9-#-89-02-#。

项目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地点:35千伏华山变电站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将前期2台容量5MVA主变压器拆除,更换安装2台容量为10MVA主变压器及增加其他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静态总投资#元,动态总投资#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筹措解决。

五、项目须按照国家电 (略) 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科学安排施工,工程建成须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略) 运行安全。

六、本期建设在原变电站用地范围内增容改造,无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和运营中须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略) 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八、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工程建设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 (略)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本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分别为《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灵国用(2016)第01-172号〕。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本项目自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 (略) 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灵山县工业 (略) :

《关于核准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灵工信报〔2024〕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 (略) 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满足灵山县 (略) 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略) 域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9-#-89-02-#。

项目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地点:35千伏华山变电站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将前期2台容量5MVA主变压器拆除,更换安装2台容量为10MVA主变压器及增加其他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静态总投资#元,动态总投资#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筹措解决。

五、项目须按照国家电 (略) 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科学安排施工,工程建成须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略) 运行安全。

六、本期建设在原变电站用地范围内增容改造,无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和运营中须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略) 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八、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工程建设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 (略)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本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分别为《35千伏华山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灵国用(2016)第01-172号〕。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本项目自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 (略) 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