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作出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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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作出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

传 真:0913-#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存在问题

1

官底镇简家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略)

渭南玉 (略)

陕西中环 (略)

1.公众参与过程不规范。项 (略) 域常年主导风向为ENE,公众参与未调查场址主导风向下风向最 (略) 紫郭村(场址南侧5 (略) , (略) 位于场址南侧至东南侧)处公众意见。

2.现有工程调查不清,遗漏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报告书现有工程部分内容与环评登记表不一致,且未说明变更原因;报告书未分析“沼液自然晾晒、明渠灌溉”等现有环境问题,且扩建项目未针对上述环境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扩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3.项目污染源强确定依据不足,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及有效性论证不充分。报告书缺乏恶臭污染物类比条件,未分析非农灌期或综合利用不畅时废水的 (略) 理去向,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

传 真:0913-#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存在问题

1

官底镇简家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略)

渭南玉 (略)

陕西中环 (略)

1.公众参与过程不规范。项 (略) 域常年主导风向为ENE,公众参与未调查场址主导风向下风向最 (略) 紫郭村(场址南侧5 (略) , (略) 位于场址南侧至东南侧)处公众意见。

2.现有工程调查不清,遗漏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报告书现有工程部分内容与环评登记表不一致,且未说明变更原因;报告书未分析“沼液自然晾晒、明渠灌溉”等现有环境问题,且扩建项目未针对上述环境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扩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3.项目污染源强确定依据不足,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及有效性论证不充分。报告书缺乏恶臭污染物类比条件,未分析非农灌期或综合利用不畅时废水的 (略) 理去向,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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