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环罚决〔2024〕进贤A-002号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环罚决〔2024〕进贤A-002号
当事人名称:江西华 (略)
法定代表人:王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点击查看>>**X8H
地址/住址:进贤县经 (略) 高新产业园
我局于??2024?年??8 ?月9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该单位于2022年12月27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点击查看>>**X8H)。法定代表人为:王某。该单位之前为:飞达石 (略) ,于2019年12月31日已获得理环评手续(进环审【2019】79号),该单位已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备案号:*MA点击查看>>**X8H001X),有效期至2028年3月22日。现场检查时,喷漆工序正在生产,喷漆作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该单位设置在喷漆房中进行,但废气治理设施并未开启。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基本信息情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华的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信息。
3、《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2024年8 (略) (略) 作出,该单位负责人王华签字确认,证明该单位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事实。
4、《*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024年8 (略) 进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信访室转办,证明案件由信访投诉转办。
5、《厂房、机器设备、配套用房租赁协议》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租赁情况。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2024】(进贤)A-002号)及送达回证,2024年8月 (略) (略) 作出并于8月12日直接送达, (略) 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9、《现场复查笔录》、现场照片,2024年8月 (略) (略) 作出,该单位负责人王华签字确认,证明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已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裁量权适用:《江西省生态环 (略) 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中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细化:“已密闭,但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幅度(A)/万:2≤A<6。
根 (略) 理依据,鉴于2024年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已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议对该单位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实 (略) 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 (略) 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你单位应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交款方式: (略) (略) 开具“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根据系统生成的缴款码,可通过银行柜面、网银、赣服通、江西省 (略) 等方式缴款。你单位缴纳罚款后,依据短信提示打印电子发票。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
你(单位)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 (略) 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当事人名称:江西华 (略)
法定代表人:王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点击查看>>**X8H
地址/住址:进贤县经 (略) 高新产业园
我局于??2024?年??8 ?月9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该单位于2022年12月27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点击查看>>**X8H)。法定代表人为:王某。该单位之前为:飞达石 (略) ,于2019年12月31日已获得理环评手续(进环审【2019】79号),该单位已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备案号:*MA点击查看>>**X8H001X),有效期至2028年3月22日。现场检查时,喷漆工序正在生产,喷漆作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该单位设置在喷漆房中进行,但废气治理设施并未开启。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基本信息情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华的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信息。
3、《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2024年8 (略) (略) 作出,该单位负责人王华签字确认,证明该单位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事实。
4、《*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024年8 (略) 进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信访室转办,证明案件由信访投诉转办。
5、《厂房、机器设备、配套用房租赁协议》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租赁情况。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2024年8月9日提取,该单位提供,证明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8、《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2024】(进贤)A-002号)及送达回证,2024年8月 (略) (略) 作出并于8月12日直接送达, (略) 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9、《现场复查笔录》、现场照片,2024年8月 (略) (略) 作出,该单位负责人王华签字确认,证明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已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裁量权适用:《江西省生态环 (略) 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中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细化:“已密闭,但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幅度(A)/万:2≤A<6。
根 (略) 理依据,鉴于2024年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已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议对该单位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实 (略) 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 (略) 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你单位应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交款方式: (略) (略) 开具“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根据系统生成的缴款码,可通过银行柜面、网银、赣服通、江西省 (略) 等方式缴款。你单位缴纳罚款后,依据短信提示打印电子发票。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
你(单位)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 (略) 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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