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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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缙 (略) ;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缙云县双溪口乡

5、建设概况:龙溪电站坝址位于永安溪支流龙溪上,始建于2003年1月,厂址位于缙云县与仙居 (略) ,原装机容量为3×63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76.*千瓦时。龙溪电站自发电以来经过20年运行,水轮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严重老化、磨损,水量利用率低。为保证电站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和发电效益,需对龙溪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

经查询《关于进一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缙云县龙溪电站属于“保留类”电站,已通过绿色水电论证。

根据《缙云县农村水电绿色发展规划》(2022年4月):为巩固缙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效,以提高缙云县农村水电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实现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河流健康为总目标,对河流梯 (略) 和规模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生态 (略) 利益进行必要的梳理,保留一批、整改一批和报废退出一批。截止2021年底,缙云县共有电站44座(在运)。其中龙溪电站被纳入增效扩容改造,改造后装机容量4000kW。

2022年10月24日缙 (略) 批复同意《缙 (略) 关于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缙水利[2022]177号);2022年10月24日缙云县发 (略) 批复同意《关于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予以核准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2]272号),项目代码:2211-*-04-01-*。

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位于缙云县双溪口乡,实施单位缙 (略) ,工程建设不涉及重新选址及新增土地,总投资为*元,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为4000kW(2×2000kW),年均发电量701.*千瓦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拆除原老化、低效的机电设备,更新机电设备两套,更换型号为 *-68 的水轮机两台,配型号为SFWE-W2000-6/1480 的发电机两台,更新调速器。

(2)新增大坝视频监控及钢架交通桥。

(3)对输水 (略) 部衬 (略) 理。

(4)更换压力钢管洞外明管段,并对镇墩进行改造。

(5)对原有厂房进行全面改造、翻修,增设桥式起重机,并新设副厂房。

(6)改造升压站。更新主变一台,型号为S13-5000/10;厂用变一台,型号为S13-50/10。

(7)新建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微机自动化改造。

6、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

保护对象:龙溪电站坝址上游300m~电站尾水排放口下游200m(包括龙溪 (略) 、 (略) 、减脱水河段及电站下游受影响河段)范围, 总长度约6.0km。

保护要求:要求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类污废水的治理,各种污 (略) 理后尽量回用不排放,避免影响龙溪源水质类别,保证干流及支流的水环境功能,不降低评价河段水质标准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保证龙溪电站坝址水库需下泄一定的生态流量,保障水库下游的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尤其是减脱水段的生态及其他用水需求。工程施工期间,电站施工等及时采取衬砌等有效措施防止涌水渗水, (略) 部地下水水位的影响,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

2、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保护对象:工程输水系统周边200m范围及电站厂房周边5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主要 (略) 周边以及场 (略) 两侧评价范围内的村庄。

保护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和污染控制,使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做好电站运行过程中废气治理和噪声防治措施, (略) 域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满足相应环 (略) 划要求。

3、生态环境

保护对象: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 (略) 域生态系统、*生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和古树名木等。

保护要求:保护工 (略) 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性,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扰动施 (略) 范围外的动植物,禁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过程采取有效、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对工 (略) 域的须保护植物采取避让或移栽等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各类临时施工场地实施植被恢复,保护水土资源,减少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工程的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量。运行期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力资源,保护流域鱼类生境、鱼类资源,减缓水电开发对鱼类种群和资源造成的影响,控制好流域水质及水文情势,减少对流域内的鱼类产生影响。

表1 工 (略) 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保护对象/内容

相对工程位置

环 (略) 要求

地表水

龙溪

水环境、水生生态

西侧和南侧

Ⅱ类

地下水

/

地下水水质

/

Ⅱ类

生态环境

生态环保红线

公益林

输水系统穿越

保护工 (略) 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性

*生生态

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 (略) 理后回用于砼拌合和场地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电站现有的地埋式生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相应标准后,用于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则施工期间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本次工程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期为6个月,龙溪水库仍正常蓄水,在施工期间龙溪电站暂不发电。因此,工程施工期间多余的水量以弃水形式下泄至坝下河道,以及蒸发渗漏损耗中的渗漏水量最终也将回归至坝址下游,对龙溪水库坝下河段水文情势的影响较小。

(3)经调查,龙溪电站大坝建成后对河道的阻隔及发电引水,龙溪电站减脱水河段长度5km,通过下泄约0.025m3 /s的生态流量,未见断流。本次工程改造不改变泄放生态流量,且已设置了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对下游减水河段的径流影响较小。丰水期河道来水通过坝体溢流下泄,下泄水量将大于生态需水量,因此丰水期对下游减水河段的径流影响较小。

(4)根据现场调查情况, (略) 域水体未出现水体富营养化,未发现河流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恶化的趋势。根据现场勘查,拦水坝与电站厂房之间无居民居住,也没有农田,养殖基地等用水单元,减脱水河段无取水点和污染源,不会因为取用水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水电站是一种清洁能源,不产生废污水,在下游沿线污染源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工程建设后对电站下游水质基本无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拦河坝上游3 (略) 龙溪水 (略) 、龙溪水库坝下游减水河段、电站下游河段水体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要求,说明电站所在河段现状水质较好,电站的运行期对龙溪水质的影响甚微。

(5)本次增效扩容工程生活污水经现有地埋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相应标准后回 (略) 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不会影响电站下游水体水质。

(6)龙溪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建成后,龙溪水库范围、容量、水位,引水渠引水口,尾水渠末端均未发生变化,电站调度运行方式不变,故对水温基本无影响。

(7)经调查,龙溪水库及上游河段河岸植被覆盖较高,未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河岸稳定性较好,库区 (略) 部的河岸再造会产生的泥沙外,固体径流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2、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1)工程施工过程砼拌合采用湿法拌合,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并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在施工场地 (略) ,安装喷雾抑尘装置控制扬尘污染,工程施工扬尘对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由于施工场地周围较为空旷,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施工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龙溪电站食堂油烟废气经现有的油烟净化器后排放(风量4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60%),则通过烟道至厂房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1.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小型规模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3、声环境影响结论

(1)工程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则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经预测分析,电站在采取报告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电站运行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略) 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结论

(1)施工期挖方全部用于填方使用。建筑垃圾经收集根据《缙云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缙云县工程渣土专项整治方案》等要求统一运至临近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可满足减量化、资源化、 (略) 置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在切实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固废 (略) 置措施前提下,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和空油桶、河道中被拦污栅截留的垃圾和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均可得 (略) 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生态影响

①根据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无新增土地,因此不会引起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工程临时用地为建设用地,且面积较小,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转变为灌丛、草地生态系统生态系统, (略) 域生态系统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不良影响。

②结合工程施工内容、 (略) 径调查,本工程施工和运行均不占用珍稀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因此对野生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产生的影响甚微。工程施工过程加强管理,严禁伐木,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不 (略) 域植物植物或动物种类的灭绝,对生态系统内生物多样性保持功能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临 (略) 的植物部分在适宜条件下可以自然恢复,使其植物物种多样性和植被类型恢复甚至增加, (略) 内植物、植被和*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③本工程不对大坝进行改造,不改变水库库容,不改变下泄生态流量;工程无涉水施工内容,无需扰动水底和河岸,基本不会改变河道水体流速、水深、水面积和泥沙沉降,不会破坏水生生物生境,不会对水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2)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不涉及拦水大坝的改建,不新增工程占地,不新增水 (略) ,不改变水库库容,不改变下泄生态流量,因此龙溪电站增效扩容后运行基本不会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无新增用地,临时施工用地 (略) 现有空地(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不涉及自 (略) 、饮用水水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对照《缙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分类管控措施和正面清单,本工程改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属于正面清单可行项目。在做好报告提出的相应措施前提下,工程改建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改变生态公益林面积。

6、其他环境影响结论

(1)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主要来自于上游水库向周边地下水的渗透,渗透的发生将影响大坝安全稳定并将影响蓄水量和水库效益的发挥。由于本次改建过程中不涉及拦水堰坝,因此不对现有地下水带来影响。电站运营单位在切实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和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受污染的雨水、废水、物料或污染物的地面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2)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只要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并强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 (略) 置措施,可以使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汇总表

措施

施工期

运行期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冲洗废水采用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不外排。

2、工程施工厨房废水经 (略) 理、厕所废水经化 (略) 理,进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场地洒水和绿化。

电站生活污水经现有一座5m3/d的地埋式生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相应标准后,回 (略) 洒水和绿化,不外排。

可减小对龙溪水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1)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林地和耕地,可能地减轻在施工过程中因土石方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以及雨季施工潜在的水土流失等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完后应尽快根据当地的实际自然条件进行植被恢复。

(2)加强对施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和围栏,警示牌上标明工 (略) 范围,避免人为破坏保护植物及其生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律和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强调对现有生态的保护,尤其是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果树和野生珍稀植物大花无柱兰的保护。

(3)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的防尘清洁工作,设置警示牌,严格控制车速,做好弃渣、废水等污染物的 (略) 理工作,避免对保护植物及其生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包装材料的检疫工作。

2、*生动物保护措施

(1)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避开两栖类和爬行类的冬眠期;选用低噪音设备或选择低噪施工方案,运输过程中尽可能不鸣笛,减少对动物的惊扰。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对重点保护动物做重点标示及说明;施工过程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使用烟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弃渣场周围应设置较为完善的挡渣墙、截水沟和排水沟,采取围堰措施等,施工土石方、泥沙禁止排入下游水体。施工废水和生活 (略) 理后回用,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2)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 (略) 理。尤其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

(3)施工中和施工后定 (略) 垃圾和植被残枝进行清理。

1、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和保障措施

(1)确保龙溪电站泄流阀核定的下泄流量0.025m3/s需求。安装动态视频流量监控装置,加强管理,密切关注减水河段的水量情况,保证下游生态需求。

(2)在枯水期,库区不能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时,电站应进行停产或者减少发电量,优先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3)加强水生生态监测,为鱼类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水质科学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2、*生生态保护措施

(1)要求加强运行期间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调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 (略) 的环境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环境意识。

(2)加强对水库周边和龙溪沿岸植物的保护,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 (略) 周边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知识,提高项目职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滥砍滥伐,杜绝乱捕乱猎;杜绝外来物种的入侵,以免改变当地的生态系统并破坏食物链。

(3)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林火的行为,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禁止伐木和毁坏生态公益林;通过设立防火警示牌,禁 (略) 野外用火等。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为保护河段鱼类资源,强化渔业管理,尤其是在鱼类的繁殖季节这种破坏性更大。禁止一切具有毁灭性的渔具和捕鱼方法,坚决杜绝电鱼、毒鱼、炸鱼和 (略) 具等方法大量捕捞幼鱼的行为。建议进行鱼类增殖放流。

(2)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在周围乡村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方面的宣传,使群众意识到鱼类资源是一种宝贵的可再生自然资源。

(3)修建生态堰坝,减缓洪水对河床的冲刷,让水中泥沙、杂质得以沉淀,清洁水体,给水生动植物创造赖以生存的环境,丰富的水生生物对水体产生自然的净化作用,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

保护珍稀保护动植物,减小并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采用湿法拌合工艺; (略) 域 (略) ,控制扬尘污染;临时施工堆场定期洒水,配备喷雾抑尘装置连续喷雾抑尘。

2、物料运输车辆须应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尽可能密封,对 (略) 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加强管理,设置限速标志。

3、对现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要定时保养。

龙溪电站食堂油烟废气经现有的油烟净化器后排放(风量4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60%),则通过烟道至厂房屋顶排放。

可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械,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杜绝施工设备非正常运行。

2、尽可能的将施工器具和器材置于室内作业;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进出施工现场应减速,严禁鸣笛。

3、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可能安排在昼间进行,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

1、项目水轮发电机组的噪声和振动指标和安装布置均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水轮机和发电机全部置于发电厂房内,安装须设置减振垫和减振沟,机组外壳设有隔声罩。

2、发电厂房的窗户采用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电站运行过程中门窗关闭,加强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 (略) 置

1、工程施工产生的挖方集中堆放,采用篷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根据《缙云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缙云县工程渣土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统一运至临近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经分类投放垃圾箱收集,采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置。

1、龙溪电站在升压站内设置有一座21.6m3的事故油池。当电站遇更换变压器油时,须委托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更换的废变压器油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危 (略) 置或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2、要求电站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时放置润滑油原料仓库,润滑油仓库内设置截留沟和0.3m3的事故油池,电站运营单位与有资质 (略) 置单位签 (略) 置合同。在产生危险废物的情况下提前联 (略) 置单位,将更换的废油和产生的废油桶直接 (略) 置单位清 (略) 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3、库区清捞垃圾及时运至临近的来及收集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垃圾箱收集,采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置。

可减小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土保持和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施工临时设施在前期堆置土方时,应采用塑料彩条布覆盖,塑料彩条布面积定为200m2;在临时设施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200m;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所需林木种苗尽 (略) 域附近采购,同时选择有经验的施工队*进行施工,种植面积为200m2。 (略) 内没开挖剥离的表土妥善收集,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 (略) 水质管理,确保 (略) 良好的水质,避免因水质污染进而造成土壤污染或出现酸化、碱化和盐化现象。加强厂房内润滑油的管理,在对润滑油仓库地面做好防腐和防渗措施要求,仓库出入口设置围堰截留和收集池,规范张贴标识和管理制度等。

防止水土流失及土壤和地下水收到污染。

事故应急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

1、制定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组,明确各方和职责,并将应急指挥部成员和联系方式张贴在明显位置。

2、配置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和应急器材,如吸油毡、灭火毯、消防砂、沙袋、沙土、空桶、急救药品等,建筑内规范配置灭火器;且须保证应急设施和应急器材等在有效期内。

3、每年定期对厂内人员进行环境风险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完 (略) 置要求。

降低环境风险,提升应急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不涉及重新选址及新增土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区三线”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略) 和缙云县水电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要求。

项目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防治和治理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做 (略) 置的要求,项目无需进行总量控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维持现有环 (略) 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 (略) 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来看工程无较大制约性因素,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在原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 (略) 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浙江 (略) (http://**-fe/#/home?webId=99)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缙 (略)

地址: (略) 缙云县双溪口乡平坑口村

联系人:胡喜光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三江 (略) 1223号金宇大厦9楼903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缙云县五云 (略) 48号)八楼

联系电话:0578-*

缙 (略)

2024年12月3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缙 (略) ;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缙云县双溪口乡

5、建设概况:龙溪电站坝址位于永安溪支流龙溪上,始建于2003年1月,厂址位于缙云县与仙居 (略) ,原装机容量为3×63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76.*千瓦时。龙溪电站自发电以来经过20年运行,水轮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严重老化、磨损,水量利用率低。为保证电站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和发电效益,需对龙溪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

经查询《关于进一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缙云县龙溪电站属于“保留类”电站,已通过绿色水电论证。

根据《缙云县农村水电绿色发展规划》(2022年4月):为巩固缙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效,以提高缙云县农村水电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实现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河流健康为总目标,对河流梯 (略) 和规模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生态 (略) 利益进行必要的梳理,保留一批、整改一批和报废退出一批。截止2021年底,缙云县共有电站44座(在运)。其中龙溪电站被纳入增效扩容改造,改造后装机容量4000kW。

2022年10月24日缙 (略) 批复同意《缙 (略) 关于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缙水利[2022]177号);2022年10月24日缙云县发 (略) 批复同意《关于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予以核准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2]272号),项目代码:2211-*-04-01-*。

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位于缙云县双溪口乡,实施单位缙 (略) ,工程建设不涉及重新选址及新增土地,总投资为*元,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为4000kW(2×2000kW),年均发电量701.*千瓦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拆除原老化、低效的机电设备,更新机电设备两套,更换型号为 *-68 的水轮机两台,配型号为SFWE-W2000-6/1480 的发电机两台,更新调速器。

(2)新增大坝视频监控及钢架交通桥。

(3)对输水 (略) 部衬 (略) 理。

(4)更换压力钢管洞外明管段,并对镇墩进行改造。

(5)对原有厂房进行全面改造、翻修,增设桥式起重机,并新设副厂房。

(6)改造升压站。更新主变一台,型号为S13-5000/10;厂用变一台,型号为S13-50/10。

(7)新建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微机自动化改造。

6、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

保护对象:龙溪电站坝址上游300m~电站尾水排放口下游200m(包括龙溪 (略) 、 (略) 、减脱水河段及电站下游受影响河段)范围, 总长度约6.0km。

保护要求:要求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类污废水的治理,各种污 (略) 理后尽量回用不排放,避免影响龙溪源水质类别,保证干流及支流的水环境功能,不降低评价河段水质标准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保证龙溪电站坝址水库需下泄一定的生态流量,保障水库下游的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尤其是减脱水段的生态及其他用水需求。工程施工期间,电站施工等及时采取衬砌等有效措施防止涌水渗水, (略) 部地下水水位的影响,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

2、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保护对象:工程输水系统周边200m范围及电站厂房周边5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主要 (略) 周边以及场 (略) 两侧评价范围内的村庄。

保护要求:加强施工管理和污染控制,使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做好电站运行过程中废气治理和噪声防治措施, (略) 域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满足相应环 (略) 划要求。

3、生态环境

保护对象: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 (略) 域生态系统、*生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和古树名木等。

保护要求:保护工 (略) 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性,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扰动施 (略) 范围外的动植物,禁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过程采取有效、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对工 (略) 域的须保护植物采取避让或移栽等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各类临时施工场地实施植被恢复,保护水土资源,减少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工程的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量。运行期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力资源,保护流域鱼类生境、鱼类资源,减缓水电开发对鱼类种群和资源造成的影响,控制好流域水质及水文情势,减少对流域内的鱼类产生影响。

表1 工 (略) 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保护对象/内容

相对工程位置

环 (略) 要求

地表水

龙溪

水环境、水生生态

西侧和南侧

Ⅱ类

地下水

/

地下水水质

/

Ⅱ类

生态环境

生态环保红线

公益林

输水系统穿越

保护工 (略) 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性

*生生态

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 (略) 理后回用于砼拌合和场地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电站现有的地埋式生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相应标准后,用于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则施工期间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本次工程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期为6个月,龙溪水库仍正常蓄水,在施工期间龙溪电站暂不发电。因此,工程施工期间多余的水量以弃水形式下泄至坝下河道,以及蒸发渗漏损耗中的渗漏水量最终也将回归至坝址下游,对龙溪水库坝下河段水文情势的影响较小。

(3)经调查,龙溪电站大坝建成后对河道的阻隔及发电引水,龙溪电站减脱水河段长度5km,通过下泄约0.025m3 /s的生态流量,未见断流。本次工程改造不改变泄放生态流量,且已设置了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对下游减水河段的径流影响较小。丰水期河道来水通过坝体溢流下泄,下泄水量将大于生态需水量,因此丰水期对下游减水河段的径流影响较小。

(4)根据现场调查情况, (略) 域水体未出现水体富营养化,未发现河流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恶化的趋势。根据现场勘查,拦水坝与电站厂房之间无居民居住,也没有农田,养殖基地等用水单元,减脱水河段无取水点和污染源,不会因为取用水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水电站是一种清洁能源,不产生废污水,在下游沿线污染源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工程建设后对电站下游水质基本无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拦河坝上游3 (略) 龙溪水 (略) 、龙溪水库坝下游减水河段、电站下游河段水体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要求,说明电站所在河段现状水质较好,电站的运行期对龙溪水质的影响甚微。

(5)本次增效扩容工程生活污水经现有地埋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相应标准后回 (略) 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不会影响电站下游水体水质。

(6)龙溪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建成后,龙溪水库范围、容量、水位,引水渠引水口,尾水渠末端均未发生变化,电站调度运行方式不变,故对水温基本无影响。

(7)经调查,龙溪水库及上游河段河岸植被覆盖较高,未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河岸稳定性较好,库区 (略) 部的河岸再造会产生的泥沙外,固体径流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2、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1)工程施工过程砼拌合采用湿法拌合,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并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在施工场地 (略) ,安装喷雾抑尘装置控制扬尘污染,工程施工扬尘对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由于施工场地周围较为空旷,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施工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龙溪电站食堂油烟废气经现有的油烟净化器后排放(风量4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60%),则通过烟道至厂房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1.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小型规模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3、声环境影响结论

(1)工程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则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经预测分析,电站在采取报告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电站运行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略) 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结论

(1)施工期挖方全部用于填方使用。建筑垃圾经收集根据《缙云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缙云县工程渣土专项整治方案》等要求统一运至临近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可满足减量化、资源化、 (略) 置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在切实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固废 (略) 置措施前提下,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和空油桶、河道中被拦污栅截留的垃圾和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均可得 (略) 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生态影响

①根据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无新增土地,因此不会引起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工程临时用地为建设用地,且面积较小,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转变为灌丛、草地生态系统生态系统, (略) 域生态系统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不良影响。

②结合工程施工内容、 (略) 径调查,本工程施工和运行均不占用珍稀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因此对野生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产生的影响甚微。工程施工过程加强管理,严禁伐木,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不 (略) 域植物植物或动物种类的灭绝,对生态系统内生物多样性保持功能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临 (略) 的植物部分在适宜条件下可以自然恢复,使其植物物种多样性和植被类型恢复甚至增加, (略) 内植物、植被和*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③本工程不对大坝进行改造,不改变水库库容,不改变下泄生态流量;工程无涉水施工内容,无需扰动水底和河岸,基本不会改变河道水体流速、水深、水面积和泥沙沉降,不会破坏水生生物生境,不会对水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2)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不涉及拦水大坝的改建,不新增工程占地,不新增水 (略) ,不改变水库库容,不改变下泄生态流量,因此龙溪电站增效扩容后运行基本不会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无新增用地,临时施工用地 (略) 现有空地(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不涉及自 (略) 、饮用水水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对照《缙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分类管控措施和正面清单,本工程改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属于正面清单可行项目。在做好报告提出的相应措施前提下,工程改建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改变生态公益林面积。

6、其他环境影响结论

(1)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主要来自于上游水库向周边地下水的渗透,渗透的发生将影响大坝安全稳定并将影响蓄水量和水库效益的发挥。由于本次改建过程中不涉及拦水堰坝,因此不对现有地下水带来影响。电站运营单位在切实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和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受污染的雨水、废水、物料或污染物的地面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2)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只要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并强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 (略) 置措施,可以使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汇总表

措施

施工期

运行期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冲洗废水采用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不外排。

2、工程施工厨房废水经 (略) 理、厕所废水经化 (略) 理,进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场地洒水和绿化。

电站生活污水经现有一座5m3/d的地埋式生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相应标准后,回 (略) 洒水和绿化,不外排。

可减小对龙溪水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1)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林地和耕地,可能地减轻在施工过程中因土石方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以及雨季施工潜在的水土流失等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完后应尽快根据当地的实际自然条件进行植被恢复。

(2)加强对施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和围栏,警示牌上标明工 (略) 范围,避免人为破坏保护植物及其生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律和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强调对现有生态的保护,尤其是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果树和野生珍稀植物大花无柱兰的保护。

(3)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的防尘清洁工作,设置警示牌,严格控制车速,做好弃渣、废水等污染物的 (略) 理工作,避免对保护植物及其生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包装材料的检疫工作。

2、*生动物保护措施

(1)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避开两栖类和爬行类的冬眠期;选用低噪音设备或选择低噪施工方案,运输过程中尽可能不鸣笛,减少对动物的惊扰。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对重点保护动物做重点标示及说明;施工过程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使用烟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弃渣场周围应设置较为完善的挡渣墙、截水沟和排水沟,采取围堰措施等,施工土石方、泥沙禁止排入下游水体。施工废水和生活 (略) 理后回用,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2)加强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 (略) 理。尤其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

(3)施工中和施工后定 (略) 垃圾和植被残枝进行清理。

1、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和保障措施

(1)确保龙溪电站泄流阀核定的下泄流量0.025m3/s需求。安装动态视频流量监控装置,加强管理,密切关注减水河段的水量情况,保证下游生态需求。

(2)在枯水期,库区不能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时,电站应进行停产或者减少发电量,优先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3)加强水生生态监测,为鱼类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水质科学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2、*生生态保护措施

(1)要求加强运行期间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调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 (略) 的环境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环境意识。

(2)加强对水库周边和龙溪沿岸植物的保护,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 (略) 周边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知识,提高项目职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滥砍滥伐,杜绝乱捕乱猎;杜绝外来物种的入侵,以免改变当地的生态系统并破坏食物链。

(3)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林火的行为,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禁止伐木和毁坏生态公益林;通过设立防火警示牌,禁 (略) 野外用火等。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为保护河段鱼类资源,强化渔业管理,尤其是在鱼类的繁殖季节这种破坏性更大。禁止一切具有毁灭性的渔具和捕鱼方法,坚决杜绝电鱼、毒鱼、炸鱼和 (略) 具等方法大量捕捞幼鱼的行为。建议进行鱼类增殖放流。

(2)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在周围乡村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方面的宣传,使群众意识到鱼类资源是一种宝贵的可再生自然资源。

(3)修建生态堰坝,减缓洪水对河床的冲刷,让水中泥沙、杂质得以沉淀,清洁水体,给水生动植物创造赖以生存的环境,丰富的水生生物对水体产生自然的净化作用,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

保护珍稀保护动植物,减小并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采用湿法拌合工艺; (略) 域 (略) ,控制扬尘污染;临时施工堆场定期洒水,配备喷雾抑尘装置连续喷雾抑尘。

2、物料运输车辆须应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尽可能密封,对 (略) 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加强管理,设置限速标志。

3、对现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要定时保养。

龙溪电站食堂油烟废气经现有的油烟净化器后排放(风量4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60%),则通过烟道至厂房屋顶排放。

可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械,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杜绝施工设备非正常运行。

2、尽可能的将施工器具和器材置于室内作业;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进出施工现场应减速,严禁鸣笛。

3、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可能安排在昼间进行,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

1、项目水轮发电机组的噪声和振动指标和安装布置均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水轮机和发电机全部置于发电厂房内,安装须设置减振垫和减振沟,机组外壳设有隔声罩。

2、发电厂房的窗户采用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电站运行过程中门窗关闭,加强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 (略) 置

1、工程施工产生的挖方集中堆放,采用篷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根据《缙云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缙云县工程渣土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统一运至临近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经分类投放垃圾箱收集,采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置。

1、龙溪电站在升压站内设置有一座21.6m3的事故油池。当电站遇更换变压器油时,须委托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更换的废变压器油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危 (略) 置或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2、要求电站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时放置润滑油原料仓库,润滑油仓库内设置截留沟和0.3m3的事故油池,电站运营单位与有资质 (略) 置单位签 (略) 置合同。在产生危险废物的情况下提前联 (略) 置单位,将更换的废油和产生的废油桶直接 (略) 置单位清 (略) 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3、库区清捞垃圾及时运至临近的来及收集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垃圾箱收集,采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最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置。

可减小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土保持和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施工临时设施在前期堆置土方时,应采用塑料彩条布覆盖,塑料彩条布面积定为200m2;在临时设施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200m;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所需林木种苗尽 (略) 域附近采购,同时选择有经验的施工队*进行施工,种植面积为200m2。 (略) 内没开挖剥离的表土妥善收集,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 (略) 水质管理,确保 (略) 良好的水质,避免因水质污染进而造成土壤污染或出现酸化、碱化和盐化现象。加强厂房内润滑油的管理,在对润滑油仓库地面做好防腐和防渗措施要求,仓库出入口设置围堰截留和收集池,规范张贴标识和管理制度等。

防止水土流失及土壤和地下水收到污染。

事故应急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

1、制定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组,明确各方和职责,并将应急指挥部成员和联系方式张贴在明显位置。

2、配置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和应急器材,如吸油毡、灭火毯、消防砂、沙袋、沙土、空桶、急救药品等,建筑内规范配置灭火器;且须保证应急设施和应急器材等在有效期内。

3、每年定期对厂内人员进行环境风险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完 (略) 置要求。

降低环境风险,提升应急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不涉及重新选址及新增土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区三线”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略) 和缙云县水电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要求。

项目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防治和治理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做 (略) 置的要求,项目无需进行总量控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维持现有环 (略) 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 (略) 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来看工程无较大制约性因素,缙云县龙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在原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 (略) 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浙江 (略) (http://**-fe/#/home?webId=99)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缙 (略)

地址: (略) 缙云县双溪口乡平坑口村

联系人:胡喜光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三江 (略) 1223号金宇大厦9楼903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缙云县五云 (略) 48号)八楼

联系电话:0578-*

缙 (略)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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