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220千伏荣津马板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220千伏荣津马板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220千伏荣津(马板)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20千伏荣津(马板)送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2020-(略)-44-02-(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新建220kV荣津变电站,变电站采用全户内GIS布置,主变压器终期4×240MVA,本期1×240MVA;220kV出线终期8回,本期6回;110kV出线终期14回,本期7回;10kV出线终期30回,本期10回;10kV限流电抗器终期4×3台,本期1×3台;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4×(5×8)Mvar,本期1×(5×8)Mvar。
(二)新建荣津站π接亭洪~科园I、Ⅱ22 (略) 科园站侧 (略) 、荣津站π接亭洪~科园I、II22 (略) 亭洪站侧 (略) 、汇贤(罗文)~荣津I、Ⅱ22 (略) ,共新 (略) 长约14.97km,其中同 (略) 长约7.7km,同 (略) 长约6km, (略) (略) 长约0.1km, (略) (略) 长约1.17km;全线共设杆塔99基。项目利用220kV汇贤(罗文)变电站配套110kV送出工程建 (略) 钢管杆段约1.6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见《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估算为(略)元,占总投资0.35%。
根据《报告表》及评估意见,项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国家公园、自 (略) 、风 (略) 、饮用水水 (略) 等环 (略) 。
二、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所提要求后,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一)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营运期变电站厂界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线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略))2类标准。
(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四、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运营时,你单位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略) (略) :
报来《220千伏荣津(马板)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20千伏荣津(马板)送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2020-(略)-44-02-(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新建220kV荣津变电站,变电站采用全户内GIS布置,主变压器终期4×240MVA,本期1×240MVA;220kV出线终期8回,本期6回;110kV出线终期14回,本期7回;10kV出线终期30回,本期10回;10kV限流电抗器终期4×3台,本期1×3台;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4×(5×8)Mvar,本期1×(5×8)Mvar。
(二)新建荣津站π接亭洪~科园I、Ⅱ22 (略) 科园站侧 (略) 、荣津站π接亭洪~科园I、II22 (略) 亭洪站侧 (略) 、汇贤(罗文)~荣津I、Ⅱ22 (略) ,共新 (略) 长约14.97km,其中同 (略) 长约7.7km,同 (略) 长约6km, (略) (略) 长约0.1km, (略) (略) 长约1.17km;全线共设杆塔99基。项目利用220kV汇贤(罗文)变电站配套110kV送出工程建 (略) 钢管杆段约1.6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见《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估算为(略)元,占总投资0.35%。
根据《报告表》及评估意见,项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国家公园、自 (略) 、风 (略) 、饮用水水 (略) 等环 (略) 。
二、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所提要求后,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一)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营运期变电站厂界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线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略))2类标准。
(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四、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运营时,你单位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