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足区2024年龙水镇黄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所报的《关 (略) 2024年龙水镇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大足农委函〔2024〕215号) (略) (略) 农田整治建设中心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取得上级资金,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龙水镇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8-*-04-01-*。
三、项目法人: (略) (略) 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 (略) 龙水镇黄泥村、桥亭村、高坑村,共计1个镇3个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改水、改路”为主要建设内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亩,其中新建0.*亩、改造提升0.*亩。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68.*元,其中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3296.*元,其他费用171.*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和地方投资。
八、建设工期:6个月。
十、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包含所有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应当于第一个招标项目的招 (略) 3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
十一、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略)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二、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所报的《关 (略) 2024年龙水镇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大足农委函〔2024〕215号) (略) (略) 农田整治建设中心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取得上级资金,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龙水镇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8-*-04-01-*。
三、项目法人: (略) (略) 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 (略) 龙水镇黄泥村、桥亭村、高坑村,共计1个镇3个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改水、改路”为主要建设内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亩,其中新建0.*亩、改造提升0.*亩。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68.*元,其中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3296.*元,其他费用171.*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和地方投资。
八、建设工期:6个月。
十、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包含所有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应当于第一个招标项目的招 (略) 3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
十一、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略)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二、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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