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温暖过冬”的政策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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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温暖过冬”的政策出台了

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缓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 (略) (略) 出台了《 (略) 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活动方案》(威民发〔2024〕28号), (略) 范围内开展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活动。

一、服务人群

第一类:优先服务人群。 (略) 户籍且居 (略) 内的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按照不高于城乡特困标准收取。

第二类:延伸服务人群。 (略) 户籍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参照城乡特困标准收取。

第三类:其他服务人群。其他确有生活困难的,家庭不具备供暖条件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

二、活动开展时间

该活动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具体时 (略) 实际采暖期为准。

三、工作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镇(街)对服务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 (略) (略) 养老服务科,区 (略) 审核确定服务对象人群类别,由服务对象自由申请 (略) 内有关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后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

温馨提示:若选择养老机构床位已满,需进行排队或选择其他机构。


附件:2024-2025供暖季“温暖过冬”高区养老机构清单.docx


高区 (略)

2024年11月24日

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缓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 (略) (略) 出台了《 (略) 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活动方案》(威民发〔2024〕28号), (略) 范围内开展困难老年人“温暖过冬”活动。

一、服务人群

第一类:优先服务人群。 (略) 户籍且居 (略) 内的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按照不高于城乡特困标准收取。

第二类:延伸服务人群。 (略) 户籍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参照城乡特困标准收取。

第三类:其他服务人群。其他确有生活困难的,家庭不具备供暖条件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有关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

二、活动开展时间

该活动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具体时 (略) 实际采暖期为准。

三、工作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镇(街)对服务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 (略) (略) 养老服务科,区 (略) 审核确定服务对象人群类别,由服务对象自由申请 (略) 内有关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后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

温馨提示:若选择养老机构床位已满,需进行排队或选择其他机构。


附件:2024-2025供暖季“温暖过冬”高区养老机构清单.docx


高区 (略)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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