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化妆品外壳300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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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化妆品外壳300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概况: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 (略) 南头 (略) 32号之二3栋7楼701(厂址位置的中心经纬度:北纬N22°43′30.032″ 东经E113°18′15.110″),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为1702.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02.96平方米,总投资#元,主要从事化妆品外壳的生产,年产化妆品外壳#件。

2024年12月2日,由建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技术服 (略) (略) 等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南头镇生 (略) 理 (略) 理;生产废水(除尘柜废水、 (略) 理剂喷柜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 (略) (略) (略) 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二)废气: (略) 理剂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经喷柜隔颗 (略) 理)、喷底漆和喷面漆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部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隔 (略) 理)、固化工序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且 (略) 均设置集气罩收集,以上工序废气各自 (略) 理后一并经“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再通过1根50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 (略) 理剂、喷底漆及固化、喷面漆及固化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略) 理风量为#m3/h;除尘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选取了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了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 (略) ,夜间不生产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 (略) 理能力 (略) 理。该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废活性炭、 (略) 理剂包装物、废水性UV漆包装物、水帘柜漆渣、水喷淋沉渣、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交由珠海 (略) 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项目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生产车 (略) 地面硬底化, (略) 域合理划分 (略) 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2024-#)。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专门的危废及化学品仓库 (略) ,并做好地面做好了防渗措施,在危废暂存仓、化学品仓库 (略) 设置了围堰;当车间及仓库发生火灾事故时,启动消防灭火系统,在车间出入口设置25cm高的挡水板(并辅以砂包)对事故废水进行拦截,将事故废水控 (略) 范围内,以防止事故废水外排影响外环境。另外,项目加强了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并配备了必须的应急物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备注:本项目仅租用所在厂房的七楼作为生产场所, (略) 没 (略) (略) 域)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南头 (略) 32号之二3栋7楼701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 (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概况: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 (略) 南头 (略) 32号之二3栋7楼701(厂址位置的中心经纬度:北纬N22°43′30.032″ 东经E113°18′15.110″),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为1702.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02.96平方米,总投资#元,主要从事化妆品外壳的生产,年产化妆品外壳#件。

2024年12月2日,由建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技术服 (略) (略) 等 (略) (略) 年产化妆品外壳#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南头镇生 (略) 理 (略) 理;生产废水(除尘柜废水、 (略) 理剂喷柜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 (略) (略) (略) 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二)废气: (略) 理剂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经喷柜隔颗 (略) 理)、喷底漆和喷面漆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部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隔 (略) 理)、固化工序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且 (略) 均设置集气罩收集,以上工序废气各自 (略) 理后一并经“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再通过1根50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 (略) 理剂、喷底漆及固化、喷面漆及固化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略) 理风量为#m3/h;除尘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选取了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了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 (略) ,夜间不生产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 (略) 理能力 (略) 理。该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废活性炭、 (略) 理剂包装物、废水性UV漆包装物、水帘柜漆渣、水喷淋沉渣、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交由珠海 (略) 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项目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生产车 (略) 地面硬底化, (略) 域合理划分 (略) 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2024-#)。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专门的危废及化学品仓库 (略) ,并做好地面做好了防渗措施,在危废暂存仓、化学品仓库 (略) 设置了围堰;当车间及仓库发生火灾事故时,启动消防灭火系统,在车间出入口设置25cm高的挡水板(并辅以砂包)对事故废水进行拦截,将事故废水控 (略) 范围内,以防止事故废水外排影响外环境。另外,项目加强了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并配备了必须的应急物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备注:本项目仅租用所在厂房的七楼作为生产场所, (略) 没 (略) (略) 域)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南头 (略) 32号之二3栋7楼701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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