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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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示作废。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公示天数
1 浙龙集用(2015)第5071号/浙龙集用(2015)第5070号 蒋木生 农村宅基地 (略) 兰巨乡上塆村 15个工作日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示作废。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公示天数
1 浙龙集用(2015)第5071号/浙龙集用(2015)第5070号 蒋木生 农村宅基地 (略) 兰巨乡上塆村 15个工作日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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