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4〕72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区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4〕72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区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略) (略) 水利工程服务站:
我局于2024年11月8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审批申请。根据已通过审查的《 (略) (略) 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略) 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 (略) (略) 宁武镇,项目主要取水水源为宁武镇梁新村溶潭和武鸣河,宁武镇梁新村溶潭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8°8′41.43″,北纬23°7′26.76″;武鸣河取水口坐标为:东经 108°8′40.72″,北纬23°7′28.15″。《报告》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项目武鸣河取水口至上游西江水闸闸 (略) ,区间流域面积为1384km2;溶潭取水点桥孔地下 (略) 域,汇水面积为80km2。取水影响范围为武鸣河项目取水口以下至本河段二级 (略) 武鸣河城厢-宁武工 (略) 的终 (略) ,长度约17km;溶潭取水点以下至武鸣河二级 (略) 武鸣河城厢-宁武工 (略) 的终 (略) ,长度约17.2km。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二、同意《报告》确定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二级,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取水保证率为95%,取水量为(略)m3。基本同意《报告》对项目用水工艺及用水过程分析成果,项目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水水平合理,取用水方案可行,节水评价合理。取水水源水质较好,取水水源水量及水质均满足项目要求。
三、项目设计供水人口约11.(略)人, (略) 域为宁武镇、甘圩镇所有自然村及双桥镇跃进村等8个村。项目供水人均用水量为107.7L/人·天,年取水量(略)m3,符合《广西壮 (略) 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40L/人·天)要求,项目用水指标及定额符合要求。
四、项目为农村生活供水工程,项 (略) 日均产生污水量为0.(略)m3/a,基本同意《报告》取退水评价结论。项目取退水对 (略) 、生态环境及第三者影响较小。
五、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略)m3,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及批准取水许可水量取用水。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 (略) 提交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申请, (略) 核验通过后再核发取水许可证。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法》及《广西壮 (略) 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 (略) 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 (略) 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
六、你单位应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并于每年12月31 (略) 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
七、若取水许可证出现信息改变,且符合变更申请的,你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口位置、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 (略) 申请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略) (略) 水利工程服务站:
我局于2024年11月8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审批申请。根据已通过审查的《 (略) (略) 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略) 宁武、双桥、甘圩镇集中连片供水工 (略) (略) 宁武镇,项目主要取水水源为宁武镇梁新村溶潭和武鸣河,宁武镇梁新村溶潭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8°8′41.43″,北纬23°7′26.76″;武鸣河取水口坐标为:东经 108°8′40.72″,北纬23°7′28.15″。《报告》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项目武鸣河取水口至上游西江水闸闸 (略) ,区间流域面积为1384km2;溶潭取水点桥孔地下 (略) 域,汇水面积为80km2。取水影响范围为武鸣河项目取水口以下至本河段二级 (略) 武鸣河城厢-宁武工 (略) 的终 (略) ,长度约17km;溶潭取水点以下至武鸣河二级 (略) 武鸣河城厢-宁武工 (略) 的终 (略) ,长度约17.2km。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二、同意《报告》确定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二级,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取水保证率为95%,取水量为(略)m3。基本同意《报告》对项目用水工艺及用水过程分析成果,项目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水水平合理,取用水方案可行,节水评价合理。取水水源水质较好,取水水源水量及水质均满足项目要求。
三、项目设计供水人口约11.(略)人, (略) 域为宁武镇、甘圩镇所有自然村及双桥镇跃进村等8个村。项目供水人均用水量为107.7L/人·天,年取水量(略)m3,符合《广西壮 (略) 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40L/人·天)要求,项目用水指标及定额符合要求。
四、项目为农村生活供水工程,项 (略) 日均产生污水量为0.(略)m3/a,基本同意《报告》取退水评价结论。项目取退水对 (略) 、生态环境及第三者影响较小。
五、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略)m3,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及批准取水许可水量取用水。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 (略) 提交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申请, (略) 核验通过后再核发取水许可证。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法》及《广西壮 (略) 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 (略) 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 (略) 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
六、你单位应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并于每年12月31 (略) 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
七、若取水许可证出现信息改变,且符合变更申请的,你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口位置、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 (略) 申请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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