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左岸三角洲区域潮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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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左岸三角洲区域潮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红海滩国家风景 (略) 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湿地渠系连通性较差,通过潮沟清淤,计划疏浚潮沟15条,总长度 11.13公里,清淤土方 39.(略)立方米,预计可恢复辽河左岸 (略) 域2500亩滨海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27-(略)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略) 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411-(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盘锦文化旅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辽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大连,盘锦,0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河左岸 (略) 域潮沟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红海滩国家风景 (略) 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湿地渠系连通性较差,通过潮沟清淤,计划疏浚潮沟15条,总长度 11.13公里,清淤土方 39.(略)立方米,预计可恢复辽河左岸 (略) 域2500亩滨海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文化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27-(略)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 (略) (略) 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411-(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盘锦文化旅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辽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大连,盘锦,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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