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综合利用10万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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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回收综合利用10万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先 (略) 年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先 (略) 年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 (略) 经济技 (略) 新桥大道6号

建设内容:湖北先 (略) 二期用地内进行扩建,建设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项目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设备,公辅、 (略) 二期的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

现有工程及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二期用地现有项目为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取得批复,目前筹备中未建设。公司现有工程配套环保设施主要 (略) 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 (略) 理设施等,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部分环保设施,新 (略) 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先 (略)

公司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新桥大道6号

联系人:尹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i.*@*ital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 (略)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6-#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湖北先 (略) 年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先 (略) 年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先 (略) 年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 (略) 经济技 (略) 新桥大道6号

建设内容:湖北先 (略) 二期用地内进行扩建,建设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项目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设备,公辅、 (略) 二期的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

现有工程及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二期用地现有项目为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取得批复,目前筹备中未建设。公司现有工程配套环保设施主要 (略) 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 (略) 理设施等,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部分环保设施,新 (略) 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先 (略)

公司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新桥大道6号

联系人:尹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i.*@*ital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 (略)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6-#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湖北先 (略) 年回收综合利用#吨氯化钠废盐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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