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一、公示内容
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已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全文公示(见附件)。
二、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曹 军
通信地址: (略) 石 (略) 五段918号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大学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方式:(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南一段24号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的看法。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一、公示内容
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已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全文公示(见附件)。
二、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曹 军
通信地址: (略) 石 (略) 五段918号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大学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方式:(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南一段24号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的看法。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一、公示内容
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已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全文公示(见附件)。
二、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曹 军
通信地址: (略) 石 (略) 五段918号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大学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方式:(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南一段24号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的看法。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一、公示内容
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已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全文公示(见附件)。
二、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曹 军
通信地址: (略) 石 (略) 五段918号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大学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方式:(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南一段24号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后评价工作的意见的看法。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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