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重新报批报批前全本公示
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重新报批报批前全本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略)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江苏凯 (略)
建设地点: (略) 滨海县滨海港 (略) 金光大道北侧、 (略) 东侧
投资总额:(略)万元
占地面积:厂区总用地面积(略)平方米,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略)平方米(467亩)
职工人数:300人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破碎工艺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辅料粉磨工艺粉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粉磨工艺粉尘废气及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米高(略)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分选工艺粉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40米高(略)、20米高DA010排气筒达标排放;成品分选工艺粉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略)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其他卸投料、放料等物料转运过程涉及的零散产尘点,配备袋式收尘器进行粉料回收,原料在密闭原料堆棚内贮存,配备喷水装置,转运暂存于封闭式式料仓中,采用封闭式皮带、气流输送等,尽可能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
生产线造粒系统废气主要包括造粒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a]芘、非(略)烷总烃、SO2、NOX、烟粉尘颗粒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颗粒物),造粒工艺废气(含尾气燃烧废气)通过“焚烧(SNCR炉内脱硝)+急冷+石灰-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50米高(略)排气筒排放,造粒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略)排气筒排放;
小规模生产线造粒系统产生的造粒工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焚烧(炉内SNCR)+急冷+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DA016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造粒(含预炭化)废气及其燃烧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等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该标准中不涉及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同时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相关标准要求;氨逃逸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相关标准要求值。
破碎、粉磨、分选等其 (略) 理工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脱硫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强 (略) 理后回用脱硫系统等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初期 (略) 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中相应标准;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 (略) 理装置(处理能力:15m3/h,主体工艺:中和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接入新滩工 (略) 理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标后接入新滩生 (略) 理 (略) 理。
在新滩工 (略) 理厂、新滩生 (略) 理厂正式稳定运营、管道铺设到位以前,项目外排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通过槽罐车外运滨海经 (略) 沿海工业 (略) 理 (略) 理。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树脂、脱硫石膏、废包装材料、废滤袋、沉淀池沉渣、冷却塔滤渣、废渣、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滤袋、沉淀池沉渣、冷却塔滤渣、废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设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 (略)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 (略) (略) 27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5-(略)
邮箱:*@*ttp://**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凯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海县滨海港 (略) 金光大道北侧、 (略) 东侧
联系人:朱律
联系电话:(略)
邮箱:*@*gkaijin.com
项目名称:年产(略)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江苏凯 (略)
建设地点: (略) 滨海县滨海港 (略) 金光大道北侧、 (略) 东侧
投资总额:(略)万元
占地面积:厂区总用地面积(略)平方米,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略)平方米(467亩)
职工人数:300人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破碎工艺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辅料粉磨工艺粉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粉磨工艺粉尘废气及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米高(略)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分选工艺粉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40米高(略)、20米高DA010排气筒达标排放;成品分选工艺粉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高效旋风收尘器+气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略)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其他卸投料、放料等物料转运过程涉及的零散产尘点,配备袋式收尘器进行粉料回收,原料在密闭原料堆棚内贮存,配备喷水装置,转运暂存于封闭式式料仓中,采用封闭式皮带、气流输送等,尽可能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
生产线造粒系统废气主要包括造粒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a]芘、非(略)烷总烃、SO2、NOX、烟粉尘颗粒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颗粒物),造粒工艺废气(含尾气燃烧废气)通过“焚烧(SNCR炉内脱硝)+急冷+石灰-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50米高(略)排气筒排放,造粒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略)排气筒排放;
小规模生产线造粒系统产生的造粒工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焚烧(炉内SNCR)+急冷+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DA016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造粒(含预炭化)废气及其燃烧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等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该标准中不涉及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同时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相关标准要求;氨逃逸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相关标准要求值。
破碎、粉磨、分选等其 (略) 理工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脱硫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强 (略) 理后回用脱硫系统等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初期 (略) 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中相应标准;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 (略) 理装置(处理能力:15m3/h,主体工艺:中和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接入新滩工 (略) 理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标后接入新滩生 (略) 理 (略) 理。
在新滩工 (略) 理厂、新滩生 (略) 理厂正式稳定运营、管道铺设到位以前,项目外排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通过槽罐车外运滨海经 (略) 沿海工业 (略) 理 (略) 理。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树脂、脱硫石膏、废包装材料、废滤袋、沉淀池沉渣、冷却塔滤渣、废渣、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滤袋、沉淀池沉渣、冷却塔滤渣、废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设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 (略)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 (略) (略) 27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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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kaij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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