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三官村(中南百草园),新建营地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占用三官村1号塘水域面积为6129.00m2,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中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防洪评价表》的请示

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的请示


2、《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防洪评价表》

正稿 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防洪评价表


安 (略)

2024年12月3日


#-#-569-公告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三官村(中南百草园),新建营地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占用三官村1号塘水域面积为6129.00m2,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中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防洪评价表》的请示

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的请示


2、《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防洪评价表》

正稿 中南欧洲牧场智慧旅游项目一期—营地基础设施防洪评价表


安 (略)

2024年12月3日


#-#-569-公告公示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