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西乌珠穆沁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工作安排,西乌珠穆沁旗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集中抽查、自查反馈的方式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年度考核,现将本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考核分值及说明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加分项为20分,90分以上优秀,70-90分良好,60-70分合格。旗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考核实行基础分50分,加分项10分,40分以上优秀,30-40分良好,20-30合格。考核评价结果在全旗公开。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效显著的单位子以表扬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审查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得20分,否则不得分。
2、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全体会议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年度会议在一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加2.5分,加分最高得分5分,累计最高得25分。
3、规范增量。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均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且审查流程规范、审查结论准确的成员单位得20分,出台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或违反审查标准的不得分;
4、有序清理存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废除妨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已开展并有清理记录(清理年度文件名称、字号、数量)的成员单位得15分,未开展或没有清理记录均不得分;
5、加强培训宣传。各成员单位加强政策解读开展知识培训得10分,否则不得分。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成员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宣传的,每篇宣传报道、信息加1分,加分最高得分3分,累计最高得分13分。
6、各成员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的加5分;
7、政策制定机关(旗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对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开展定期评估的加2分:
二、考核结果
(此页无正文)
西乌珠穆沁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根据《西乌珠穆沁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工作安排,西乌珠穆沁旗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集中抽查、自查反馈的方式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年度考核,现将本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考核分值及说明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加分项为20分,90分以上优秀,70-90分良好,60-70分合格。旗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考核实行基础分50分,加分项10分,40分以上优秀,30-40分良好,20-30合格。考核评价结果在全旗公开。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效显著的单位子以表扬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审查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得20分,否则不得分。
2、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全体会议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年度会议在一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加2.5分,加分最高得分5分,累计最高得25分。
3、规范增量。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均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且审查流程规范、审查结论准确的成员单位得20分,出台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或违反审查标准的不得分;
4、有序清理存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废除妨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已开展并有清理记录(清理年度文件名称、字号、数量)的成员单位得15分,未开展或没有清理记录均不得分;
5、加强培训宣传。各成员单位加强政策解读开展知识培训得10分,否则不得分。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成员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宣传的,每篇宣传报道、信息加1分,加分最高得分3分,累计最高得分13分。
6、各成员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的加5分;
7、政策制定机关(旗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对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开展定期评估的加2分:
二、考核结果
(此页无正文)
西乌珠穆沁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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