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甘肃省高水平“四新”建设高校、专业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水平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遴选认定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为2024年甘肃省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为高水平新医科建设高校,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为高水平新农科建设高校,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为高水平新文科建设高校;遴选认定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等30个专业为甘肃省高水平“新工科”建设专业,兰州大学临床医学等6个专业为高水平“新医科”建设专业,兰州大学草业科学等6个专业为高水平“新农科”建设专业,兰州大学行政管理等30个专业为高水平“新文科”建设专业。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 (略) (略) 571号
邮政编码:*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3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水平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遴选认定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为2024年甘肃省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为高水平新医科建设高校,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为高水平新农科建设高校,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为高水平新文科建设高校;遴选认定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等30个专业为甘肃省高水平“新工科”建设专业,兰州大学临床医学等6个专业为高水平“新医科”建设专业,兰州大学草业科学等6个专业为高水平“新农科”建设专业,兰州大学行政管理等30个专业为高水平“新文科”建设专业。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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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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