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盈科智能制造亦庄基地研发试制线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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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盈科智能制造亦庄基地研发试制线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 (略) 泰 (略) 生产楼1层、2层
公示时间:2024-12-03至2024-12-09
受理时间:2024-12-03
项目概况: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石化盈科智能制造(亦庄)基地研发试制线建设项目。
行政相对人名称:石化盈科 (略)
联系人:胡水清
联系电话:(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 (略) 泰 (略) 生产楼1层、2层
公示时间:2024-12-03至2024-12-09
受理时间:2024-12-03
项目概况: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石化盈科智能制造(亦庄)基地研发试制线建设项目。
行政相对人名称:石化盈科 (略)
联系人:胡水清
联系电话:(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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