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江苏龙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江苏龙源报废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江苏龙源报废 (略)
2、应急预案编制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案》由总则、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响应、 (略) 理、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部分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现场了解情况,我方将提供方案或解答;我公司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运营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6、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江苏龙源报废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江苏龙源报废 (略)
2、应急预案编制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案》由总则、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响应、 (略) 理、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部分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现场了解情况,我方将提供方案或解答;我公司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运营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6、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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