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现公开 (略) 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环评信息,并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本次公告为第一次环评公示,我公司将在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后期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后将进入报批前公示。您若需进一步了解有关该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来电或来函联系。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四川南充经 (略) 内,建设性质为改建。本项目拟对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部分化学原料药产能和位置进行调整,并依托现厂公辅设施。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略)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08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 (略)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8-*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外环境关系,针对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析项目污染物的产排特性,提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治理措施,明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 (略) 理预案。从环境保护方面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 上公告、公示后, (略) 上或现场收集公众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 (略) 络连接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现公开 (略) 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环评信息,并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本次公告为第一次环评公示,我公司将在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后期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后将进入报批前公示。您若需进一步了解有关该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来电或来函联系。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四川南充经 (略) 内,建设性质为改建。本项目拟对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部分化学原料药产能和位置进行调整,并依托现厂公辅设施。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略)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08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 (略)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8-*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外环境关系,针对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析项目污染物的产排特性,提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治理措施,明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 (略) 理预案。从环境保护方面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 上公告、公示后, (略) 上或现场收集公众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 (略) 络连接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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