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真安大酒店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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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真安大酒店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正安县真安大酒店地 (略) 正安县凤仪街 (略) (略) 彭家田,土地面积37.2673亩((略).89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略)°,北纬28.(略)°。地块一直以来均为林地使用, (略) 发展需要,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需要变更为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共约有590户、1770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共约有4020户、(略)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东北侧约7 (略) 存在正安 (略) ,西南侧约8 (略) 存在中国石化加油站。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建设正安县真安大酒店之前一直以来均为林地,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正安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正安县真安大酒店地 (略) 正安县凤仪街 (略) (略) 彭家田,土地面积37.2673亩((略).89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略)°,北纬28.(略)°。地块一直以来均为林地使用, (略) 发展需要,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需要变更为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共约有590户、1770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共约有4020户、(略)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东北侧约7 (略) 存在正安 (略) ,西南侧约8 (略) 存在中国石化加油站。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建设正安县真安大酒店之前一直以来均为林地,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正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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