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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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康瑞农业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项目

(略) (略) 曹宅镇龙山村

浙江金华 (略)

为加强秸秆和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污染、充分利用生物质资源,实现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浙江金华 (略) 拟投资713.#元,购置粉碎机、翻抛机等生产设备,使用畜禽粪便、秸秆等为原材料建设有机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能形成年产2000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秸秆等物料粉碎粉尘以及混料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 (略) 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卸料、堆放、混料、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固废:

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置。

(3)噪声: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5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 (略) )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康瑞农业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建设项目

(略) (略) 曹宅镇龙山村

浙江金华 (略)

为加强秸秆和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污染、充分利用生物质资源,实现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浙江金华 (略) 拟投资713.#元,购置粉碎机、翻抛机等生产设备,使用畜禽粪便、秸秆等为原材料建设有机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能形成年产2000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秸秆等物料粉碎粉尘以及混料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 (略) 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卸料、堆放、混料、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固废:

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置。

(3)噪声: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5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 (略) )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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