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卓宏再生资源分拣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公示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师宗县卓宏再生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内容如下:
1、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师宗县卓宏再生 (略)
地址: (略) 师宗县大同街道大同 (略) 小黑坡脚
2、单位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龙
联系电话:(略)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总则、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估、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 (略) 置、保障措施、培训和演练、奖惩、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附则术语和定义、附表、附件、附图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 (略) 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师宗县卓宏再生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内容如下:
1、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师宗县卓宏再生 (略)
地址: (略) 师宗县大同街道大同 (略) 小黑坡脚
2、单位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龙
联系电话:(略)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总则、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估、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 (略) 置、保障措施、培训和演练、奖惩、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附则术语和定义、附表、附件、附图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 (略) 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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