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水提浓零排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污水提浓零排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襄垣经济技 (略) 管委会行政审批部
邮政编码:(略)
项目名称:襄 (略) 污水提浓零排项目
建设地点:襄垣经济技 (略) (略)
建设单位:襄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 (略)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 (略) 污水提浓零排项目(项目代码2307-(略)-89-02-(略))位于襄垣县经济技 (略) (略) ,占地面积444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2×100m3/ (略) 理装置扩建为150m3/h+130m3/h,新增1套110m3/h零排放装置。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原则上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酸钠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钠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盐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两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盐结晶冷凝不凝废气,经收集送现有现 (略) 理 (略) 理系统恶 (略) 理系统,经“碱洗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器+水洗涤塔+活性炭过滤器+除雾器”处理后送至焦炉进 (略) 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洗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满足长环襄函〔2024〕206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即:颗粒物1.882吨/年。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化验废水、反冲洗水、浓盐水、生活污水。化验废水、 (略) (略) 理生 (略) 理,反冲洗 (略) 理装置前端原水池 (略) 理,中水装置产生的浓盐水送零排放装 (略) 理,氯化钠、硫酸钠外售,混盐送有资 (略) 置。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事故废水经收集后 (略) (略) 理,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活性炭等掺煤炼焦,混盐、废矿物油、废油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库(1000㎡),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统一送至环卫部门指 (略) 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襄垣经济技 (略) 管委会行政审批部
邮政编码:(略)
项目名称:襄 (略) 污水提浓零排项目
建设地点:襄垣经济技 (略) (略)
建设单位:襄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 (略)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 (略) 污水提浓零排项目(项目代码2307-(略)-89-02-(略))位于襄垣县经济技 (略) (略) ,占地面积444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2×100m3/ (略) 理装置扩建为150m3/h+130m3/h,新增1套110m3/h零排放装置。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原则上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酸钠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钠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盐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两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盐结晶冷凝不凝废气,经收集送现有现 (略) 理 (略) 理系统恶 (略) 理系统,经“碱洗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器+水洗涤塔+活性炭过滤器+除雾器”处理后送至焦炉进 (略) 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洗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满足长环襄函〔2024〕206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即:颗粒物1.882吨/年。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化验废水、反冲洗水、浓盐水、生活污水。化验废水、 (略) (略) 理生 (略) 理,反冲洗 (略) 理装置前端原水池 (略) 理,中水装置产生的浓盐水送零排放装 (略) 理,氯化钠、硫酸钠外售,混盐送有资 (略) 置。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事故废水经收集后 (略) (略) 理,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活性炭等掺煤炼焦,混盐、废矿物油、废油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库(1000㎡),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统一送至环卫部门指 (略) 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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