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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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黄 (略)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城乡一体 (略) 209国道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依托现有“铜一黄金联合冶炼”工艺和生产流程,对有价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处理能力(略)吨/年。对现有原料仓库中部分仓位((略)*(略)*7000mm)进行防渗漏、 (略) 等改造,满足贮存相关要求;建设安装仓库钢构密闭门一座(5710*9500mm);增设物料装卸设备2台(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黄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周主任


通讯地址: (略) 城乡一体 (略) 209国道南侧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豫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任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管 (略) (略) 40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http://**_(略).html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较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向您及 (略) 理信息。

河南中原黄 (略)

2024年12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黄 (略)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城乡一体 (略) 209国道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依托现有“铜一黄金联合冶炼”工艺和生产流程,对有价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处理能力(略)吨/年。对现有原料仓库中部分仓位((略)*(略)*7000mm)进行防渗漏、 (略) 等改造,满足贮存相关要求;建设安装仓库钢构密闭门一座(5710*9500mm);增设物料装卸设备2台(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黄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周主任


通讯地址: (略) 城乡一体 (略) 209国道南侧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豫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任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管 (略) (略) 40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http://**_(略).html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较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向您及 (略) 理信息。

河南中原黄 (略)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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