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金乡县卫校第四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关于注销金乡县卫校第四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和《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鲁卫医字{2023}3号,现对申请注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服务
备案医疗机构名称:金乡县卫校第四诊所
备案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执业地点:金乡县金乡 (略) 167号
诊疗科目:内科/儿科
床位(牙椅):0
设置申请人:邱新华
金乡县行政 (略)
2024年11月29日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和《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鲁卫医字{2023}3号,现对申请注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服务
备案医疗机构名称:金乡县卫校第四诊所
备案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执业地点:金乡县金乡 (略) 167号
诊疗科目:内科/儿科
床位(牙椅):0
设置申请人:邱新华
金乡县行政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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