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补充申报西安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的公示
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申报工作安排,经工信等部门申报并审核,拟补充以下企业(工程)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我办将按程序上报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结果以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名单为准。
监督电话:(029)* 联系人:李黄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申报工作安排,经工信等部门申报并审核,拟补充以下企业(工程)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我办将按程序上报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结果以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名单为准。
监督电话:(029)* 联系人:李黄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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