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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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石 (略) :

根据你单位关于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09-*-04-01-*),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工程位 (略) 石龙镇,涉及卢沟河。同意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标准和工程自身防洪标准均采用20年一遇;循环提水泵站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上游起于芦沟河 (略) 桥,下游止于石门堰,涉及河道长度7.5km。涉河建筑物包括 (略) 漂流码头、3处钢筋砼漂流槽、8处漂流缓冲池、4km漂道、1座循环提水泵站,以及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整治工程。

(一)漂流码头

竹筏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橡皮艇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 (略) 顺河道长20m,宽度2.0m,临水侧采用C20砼镇脚,顶部浇注20cm厚C30砼面层,其后贴坡砌筑15×30cm(高x宽)的下河梯步,顶部3.0 (略) (略) 。

(二)钢筋砼漂流槽

竹筏漂流段:1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1.7m,进出口高差12.11m,设计纵坡为1:2.9,漂流槽净宽为2.5m。

橡皮艇漂流段:2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5.71m,进出口高差6.35m,设计纵坡为1:6.8,漂流槽净宽为1.6m;3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0.0m,进出口高差5.2m,设计纵坡为1:5.8,漂流槽净宽为1.6m。另外,橡皮艇起点漂流槽尾部涉河,漂流槽净宽为1.6m。

(三)漂流缓冲池

漂流缓冲池 (略) ,均利用河道内原有河潭清淤扩拓,保障1.2m池水深度,大小形状因地制宜。

(四)漂道

竹筏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0.5km,漂道宽度不小于4.0m,深约0.5m;橡皮艇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3.5km,漂道宽度不小于2.0m,深约0.5m;漂道两侧采用河心疏浚的大卵石砌护,边坡1:1.5。

(五)循环提水泵站

泵站位于石门堰上游 (略) 左岸小 (略) ,主体建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外,仅Φ800钢筋砼引水管道头部涉河。

(六)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整治工程

石门堰内清淤河道长300m,清淤面积约4100m2,清淤深度2-4m;赵家滩口堰内清淤河道长1200m,清淤面积约*m2,清淤深度1-2m。本次对赵家滩口堰原放空洞进行整治,原放空洞底高程为507.20m,重新埋设放水钢管DN500长12m,进口设钢闸门,出口设同口径闸阀控制放水作为漂道用水。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 (略) 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 (略) 备案;在工程开 (略) 监督工程施工放样, (略) 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 (略) 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 (略)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 (略) 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评审意见

2024年9月20日, (略) (略) (略) 在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 (略) (略) (略) 、 (略) 石龙镇人民政府、重庆石 (略) (业主单位)、四川清川 (略) (设计单位)、长算远略创新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及邀请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及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汇报、质询讨论后,对《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后,业主、设计、评价单位对建设方案和《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石龙谷漂流项 (略) 石龙镇柏树村,上游起于芦沟河 (略) 桥,下游止于石门堰,涉及河道长度7.5km。涉河建筑物包括 (略) 漂流码头、3处钢筋砼漂流槽、8处漂流缓冲池、4km漂道、1座循环提水泵站,以及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河道清淤工程。

(一)漂流码头

竹筏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橡皮艇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 (略) 顺河道长20m,宽度2.0m,临水侧采用C20砼镇脚,顶部浇注20cm厚C30砼面层,其后贴坡砌筑15×30cm(高x宽)的下河梯步,顶部3.0 (略) (略) 。

(二)钢筋砼漂流槽

竹筏漂流段:1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1.7m,进出口高差12.11m,设计纵坡为1:2.9,漂流槽净宽为2.5m。

橡皮艇漂流段:2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5.71m,进出口高差6.35m,设计纵坡为1:6.8,漂流槽净宽为1.6m;3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0.0m,进出口高差5.2m,设计纵坡为1:5.8,漂流槽净宽为1.6m。另外,橡皮艇起点漂流槽尾部涉河,漂流槽净宽为1.6m。

(三)漂流缓冲池

漂流缓冲池 (略) ,均利用河道内原有河潭清淤扩拓,保障1.2m池水深度,大小形状因地制宜。

(四)漂道

竹筏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0.5km,漂道宽度不小于4.0m,深约0.5m;橡皮艇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3.5km,漂道宽度不小于2.0m,深约0.5m;漂道两侧采用河心疏浚的大卵石砌护,边坡1:1.5。

(五)循环提水泵站

泵站位于石门堰上游 (略) 左岸小 (略) ,主体建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外,仅Φ800钢筋砼引水管道头部涉河。

(六)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河道清淤工程

石门堰内清淤河道长300m,清淤面积约4100m2,清淤深度2-4m;赵家滩口堰内清淤河道长1200m,清淤面积约*m2,清淤深度1-2m。

各涉河建筑物具体的平面布置、结构尺寸、控制坐标详见《报告》。

二、总体评价

《报告》结构完整、内容齐全, (略) 线可行,分析计算方法恰当,基本符合《 (略) 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三、防洪标准和评价范围

《报告》河道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评价,循环提水泵站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基本恰当;评价范围从石门堰至 (略) 桥上游2 (略) 基本合适。

四、水文分析计算

《报告》经水文分析计算复核后,设计洪水采用2017年芦沟河管理范围划界报告中《手册》查值暴雨参数用推理公式推求的成果可行。

五、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报告》设计洪水水面线推求、壅水分析计算、流速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的方法可行,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六、洪水影响综合分析

《报告》洪水影响综合分析较为全面。

七、结论与建议

《报告》评价结论和建议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对芦沟河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八、其他

(一)对壅水断面进一步优化方案或采取补救措施。

(二)本意见仅限于洪水影响评价,不涉及项目主体设计方面的事宜。

(三)落实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河道清 (略) 置方案。

(四)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防洪安全保障措施。

专家组长: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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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 (略) :

根据你单位关于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09-*-04-01-*),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工程位 (略) 石龙镇,涉及卢沟河。同意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标准和工程自身防洪标准均采用20年一遇;循环提水泵站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上游起于芦沟河 (略) 桥,下游止于石门堰,涉及河道长度7.5km。涉河建筑物包括 (略) 漂流码头、3处钢筋砼漂流槽、8处漂流缓冲池、4km漂道、1座循环提水泵站,以及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整治工程。

(一)漂流码头

竹筏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橡皮艇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 (略) 顺河道长20m,宽度2.0m,临水侧采用C20砼镇脚,顶部浇注20cm厚C30砼面层,其后贴坡砌筑15×30cm(高x宽)的下河梯步,顶部3.0 (略) (略) 。

(二)钢筋砼漂流槽

竹筏漂流段:1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1.7m,进出口高差12.11m,设计纵坡为1:2.9,漂流槽净宽为2.5m。

橡皮艇漂流段:2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5.71m,进出口高差6.35m,设计纵坡为1:6.8,漂流槽净宽为1.6m;3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0.0m,进出口高差5.2m,设计纵坡为1:5.8,漂流槽净宽为1.6m。另外,橡皮艇起点漂流槽尾部涉河,漂流槽净宽为1.6m。

(三)漂流缓冲池

漂流缓冲池 (略) ,均利用河道内原有河潭清淤扩拓,保障1.2m池水深度,大小形状因地制宜。

(四)漂道

竹筏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0.5km,漂道宽度不小于4.0m,深约0.5m;橡皮艇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3.5km,漂道宽度不小于2.0m,深约0.5m;漂道两侧采用河心疏浚的大卵石砌护,边坡1:1.5。

(五)循环提水泵站

泵站位于石门堰上游 (略) 左岸小 (略) ,主体建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外,仅Φ800钢筋砼引水管道头部涉河。

(六)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整治工程

石门堰内清淤河道长300m,清淤面积约4100m2,清淤深度2-4m;赵家滩口堰内清淤河道长1200m,清淤面积约*m2,清淤深度1-2m。本次对赵家滩口堰原放空洞进行整治,原放空洞底高程为507.20m,重新埋设放水钢管DN500长12m,进口设钢闸门,出口设同口径闸阀控制放水作为漂道用水。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 (略) 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 (略) 备案;在工程开 (略) 监督工程施工放样, (略) 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 (略) 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 (略)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 (略) 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评审意见

2024年9月20日, (略) (略) (略) 在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重庆石龙谷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 (略) (略) (略) 、 (略) 石龙镇人民政府、重庆石 (略) (业主单位)、四川清川 (略) (设计单位)、长算远略创新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及邀请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及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汇报、质询讨论后,对《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后,业主、设计、评价单位对建设方案和《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石龙谷漂流项 (略) 石龙镇柏树村,上游起于芦沟河 (略) 桥,下游止于石门堰,涉及河道长度7.5km。涉河建筑物包括 (略) 漂流码头、3处钢筋砼漂流槽、8处漂流缓冲池、4km漂道、1座循环提水泵站,以及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河道清淤工程。

(一)漂流码头

竹筏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橡皮艇漂流段首尾各 (略) 漂流码头。 (略) 顺河道长20m,宽度2.0m,临水侧采用C20砼镇脚,顶部浇注20cm厚C30砼面层,其后贴坡砌筑15×30cm(高x宽)的下河梯步,顶部3.0 (略) (略) 。

(二)钢筋砼漂流槽

竹筏漂流段:1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1.7m,进出口高差12.11m,设计纵坡为1:2.9,漂流槽净宽为2.5m。

橡皮艇漂流段:2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5.71m,进出口高差6.35m,设计纵坡为1:6.8,漂流槽净宽为1.6m;3号钢筋砼漂流槽长30.0m,进出口高差5.2m,设计纵坡为1:5.8,漂流槽净宽为1.6m。另外,橡皮艇起点漂流槽尾部涉河,漂流槽净宽为1.6m。

(三)漂流缓冲池

漂流缓冲池 (略) ,均利用河道内原有河潭清淤扩拓,保障1.2m池水深度,大小形状因地制宜。

(四)漂道

竹筏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0.5km,漂道宽度不小于4.0m,深约0.5m;橡皮艇漂流段设置漂道长度3.5km,漂道宽度不小于2.0m,深约0.5m;漂道两侧采用河心疏浚的大卵石砌护,边坡1:1.5。

(五)循环提水泵站

泵站位于石门堰上游 (略) 左岸小 (略) ,主体建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外,仅Φ800钢筋砼引水管道头部涉河。

(六)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河道清淤工程

石门堰内清淤河道长300m,清淤面积约4100m2,清淤深度2-4m;赵家滩口堰内清淤河道长1200m,清淤面积约*m2,清淤深度1-2m。

各涉河建筑物具体的平面布置、结构尺寸、控制坐标详见《报告》。

二、总体评价

《报告》结构完整、内容齐全, (略) 线可行,分析计算方法恰当,基本符合《 (略) 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三、防洪标准和评价范围

《报告》河道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评价,循环提水泵站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基本恰当;评价范围从石门堰至 (略) 桥上游2 (略) 基本合适。

四、水文分析计算

《报告》经水文分析计算复核后,设计洪水采用2017年芦沟河管理范围划界报告中《手册》查值暴雨参数用推理公式推求的成果可行。

五、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报告》设计洪水水面线推求、壅水分析计算、流速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的方法可行,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六、洪水影响综合分析

《报告》洪水影响综合分析较为全面。

七、结论与建议

《报告》评价结论和建议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对芦沟河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八、其他

(一)对壅水断面进一步优化方案或采取补救措施。

(二)本意见仅限于洪水影响评价,不涉及项目主体设计方面的事宜。

(三)落实石门堰及赵家滩口堰河道清 (略) 置方案。

(四)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防洪安全保障措施。

专家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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