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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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4〕366号

关于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华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华府文〔2024〕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华山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新建便桥长7米,宽4米、高3.5米;八字墙长14米,高3.2米、上宽0.5米、下宽1.6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第二批)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 送: (略) 、 (略) 、 (略) 、 (略)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黎发改审批字〔2024〕366号

关于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华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华府文〔2024〕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华山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黎川县华山镇麻坑村贵家坊机耕桥工程:新建便桥长7米,宽4米、高3.5米;八字墙长14米,高3.2米、上宽0.5米、下宽1.6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第二批)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 送: (略) 、 (略) 、 (略) 、 (略)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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