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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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04 09:16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略) 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株天交发〔2024〕1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4年11月19日)、 (略) 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略) 出具的《 (略) (略) 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 (略) (略) 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高铁西站旁, (略) 、南抵株洲西站站点前广场、西 (略) 、北 (略) 。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客运站主站房、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用房、配套设施设备及辅助工程,项目占地面积*.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建成停车位433个;建成新能源汽车超级快充桩185个,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客运站主站房:总建筑面积*.3平方,包括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空调与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弱电系统及供配电等。

(2)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用房:总建筑面积5694.6平方米,包括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空调与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弱电系统及供配电等。

(3)停车场:地面硬化、停车位、水土保持、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标识标牌、出入口建设及车挡设施等。

(4)充电桩工程:罩棚及遮雨棚、配套用房160平方米、充电桩混凝土基础、道闸广告位、小型广告位、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充电站场地硬化、停车场场地硬化改造、水土保持工程、直流充电桩设备、运营数据分析系统、在线办理事项监测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及充电安防系统。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略) 。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7.*元,预备费1382.*元,建设期利息223.50。资金 (略) 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具体建设事项以各子项目的批复为准。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3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区 (略) 、 市 (略) (略) 、区 (略) 等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3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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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09:16浏览次数: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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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略) 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株天交发〔2024〕1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4年11月19日)、 (略) 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略) 出具的《 (略) (略) 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 (略) (略) 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高铁西站旁, (略) 、南抵株洲西站站点前广场、西 (略) 、北 (略) 。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客运站主站房、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用房、配套设施设备及辅助工程,项目占地面积*.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建成停车位433个;建成新能源汽车超级快充桩185个,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客运站主站房:总建筑面积*.3平方,包括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空调与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弱电系统及供配电等。

(2)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用房:总建筑面积5694.6平方米,包括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空调与通风系统、消防工程、弱电系统及供配电等。

(3)停车场:地面硬化、停车位、水土保持、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标识标牌、出入口建设及车挡设施等。

(4)充电桩工程:罩棚及遮雨棚、配套用房160平方米、充电桩混凝土基础、道闸广告位、小型广告位、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充电站场地硬化、停车场场地硬化改造、水土保持工程、直流充电桩设备、运营数据分析系统、在线办理事项监测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及充电安防系统。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略) 。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7.*元,预备费1382.*元,建设期利息223.50。资金 (略) 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具体建设事项以各子项目的批复为准。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3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区 (略) 、 市 (略) (略) 、区 (略) 等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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