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北溪郭坑片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024—12—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北溪郭坑片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024—12—
(略) (略) 郭坑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文郭政〔2024〕3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69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九龙江北溪( (略) )流域水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编码:24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郭坑镇。
四、项目单位: (略) (略) 郭坑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分为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工程和九龙江北溪( (略) )水环境治理控源截污工程两个子项目。其中,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修复人工湿地2400平方米、新建生态沟渠3120米、种植水生植物#平方米、购置水质净化模组13套、购置水体原位修复系统15项、清淤疏浚3550立方米;九龙江北溪( (略) )水环境治理控源截污工程主要新建生活污水管道总长度0.9km、新建检查井22座、新建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1座、修复生活污水管道总长度5.6km、修复检查井140座。包括控源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007.#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51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元、预备费143.#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 (略) 财政统筹。包括:
(1)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工程:估算总投资2055.#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73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元、预备费97.#元;
(2)九龙江北溪( (略) )水环境治理控源截污工程:估算总投资95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8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元、预备费45.#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意见(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须在开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十、项目涉及维护社会稳定、规划、用地、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卫生、节能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龙文 (略) 行业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十二、请据此批复认真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郭坑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文郭政〔2024〕3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69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九龙江北溪( (略) )流域水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编码:24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郭坑镇。
四、项目单位: (略) (略) 郭坑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分为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工程和九龙江北溪( (略) )水环境治理控源截污工程两个子项目。其中,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修复人工湿地2400平方米、新建生态沟渠3120米、种植水生植物#平方米、购置水质净化模组13套、购置水体原位修复系统15项、清淤疏浚3550立方米;九龙江北溪( (略) )水环境治理控源截污工程主要新建生活污水管道总长度0.9km、新建检查井22座、新建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1座、修复生活污水管道总长度5.6km、修复检查井140座。包括控源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007.#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51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元、预备费143.#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 (略) 财政统筹。包括:
(1)九龙江北溪( (略) )水生态修复工程:估算总投资2055.#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73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元、预备费97.#元;
(2)九龙江北溪( (略) )水环境治理控源截污工程:估算总投资95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8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元、预备费45.#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意见(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须在开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十、项目涉及维护社会稳定、规划、用地、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卫生、节能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龙文 (略) 行业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十二、请据此批复认真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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