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空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涟水县空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涟水县空港工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县空港工 (略) 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涟水县陈师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项目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65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新 (略) 理厂、污 (略) 、尾水排放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后 (略) 理(略)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 (略) 理污水 (略) 理规模,二期建成后, (略) 理污水 (略) 理规模。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略) (略) 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联系方式:0517-(略)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target="_self">http://**_(略).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517-(略))、普通邮件(*@*juae.cn)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五、公示时间
从2024年12月4日起,整个项目编制期。
涟水浦京空 (略)
2024年12月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涟水县空港工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县空港工 (略) 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涟水县陈师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项目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65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新 (略) 理厂、污 (略) 、尾水排放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后 (略) 理(略)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 (略) 理污水 (略) 理规模,二期建成后, (略) 理污水 (略) 理规模。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略) (略) 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联系方式:0517-(略)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target="_self">http://**_(略).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517-(略))、普通邮件(*@*juae.cn)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五、公示时间
从2024年12月4日起,整个项目编制期。
涟水浦京空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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