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灌区灾后重建工程6度区—岘塬灌区竣工日期公示
永靖县灌区灾后重建工程6度区—岘塬灌区竣工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永靖县岘塬电力提灌管理所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永靖县岘塬电力提灌管理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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