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长鸣饲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四川长鸣饲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的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块为 (略) (以下简称“长鸣公司”)地块,位于 (略) 北外乡白衣庵, (略) 场原因, (略) 于2018年关停,属于退役地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内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为该地块的后续的检测分析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本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同时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初步采样分析。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略) 地块位于 (略) 北外乡白衣庵(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4.(略),北纬30.(略)),总占地面积7981.3m2。 (略) (略) 发布的《 (略) (略) 详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 (略) 用地。

根据对 (略) 的历史情况 (略) 布点,本次按照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位进行布设,共采集35个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45项,还监测了石油烃(C10~C40)、pH、锌、锰、硒、锑、多氯联苯,共52个项目;地下水监测井采样分析的测定项目主要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镍的36项,还监测了石油类、多氯联苯、苯并[a]芘,共39个项目。

土壤评价标准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为主,锌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相关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要求,本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 (略) (略) ,本次评价标准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IV类标准限值为主要参考标准;由于地下水石油类无对应标准,故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石油类IV类标准进行评价。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1、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的监测结果差异较小,地块内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2、地块内土壤特征污染物铜、锌、锰、硒、汞、铅、镉、锑、砷、镍、氟化物、多氯联苯、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监测结果得知地块内特征因子对地块内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块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1、地下水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表1中Ⅳ类标准。与对照点的监测结果差异较小,地块内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污染较小;

2、地块内地下水特征污染物:铜、铁、锌、锰、硒、石油类、汞、铅、镉、苯并[a]芘、多氯联苯,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Ⅳ类标准,根据监测情况得知地块原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评价认为地块内特征因子未对地块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镍、铜、锌、铝、硒、砷、铅、镉、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碘化物、六价铬、三氯(略)烷、四氯化碳、苯、(略)苯指标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Ⅳ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相关标准;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要求。基于本次调查以及监测的情况下,调查认为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满足下一步利用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略)

,四川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块为 (略) (以下简称“长鸣公司”)地块,位于 (略) 北外乡白衣庵, (略) 场原因, (略) 于2018年关停,属于退役地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内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为该地块的后续的检测分析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本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同时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初步采样分析。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略) 地块位于 (略) 北外乡白衣庵(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4.(略),北纬30.(略)),总占地面积7981.3m2。 (略) (略) 发布的《 (略) (略) 详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 (略) 用地。

根据对 (略) 的历史情况 (略) 布点,本次按照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位进行布设,共采集35个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45项,还监测了石油烃(C10~C40)、pH、锌、锰、硒、锑、多氯联苯,共52个项目;地下水监测井采样分析的测定项目主要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镍的36项,还监测了石油类、多氯联苯、苯并[a]芘,共39个项目。

土壤评价标准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为主,锌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相关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要求,本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 (略) (略) ,本次评价标准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IV类标准限值为主要参考标准;由于地下水石油类无对应标准,故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石油类IV类标准进行评价。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1、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的监测结果差异较小,地块内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2、地块内土壤特征污染物铜、锌、锰、硒、汞、铅、镉、锑、砷、镍、氟化物、多氯联苯、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监测结果得知地块内特征因子对地块内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块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1、地下水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表1中Ⅳ类标准。与对照点的监测结果差异较小,地块内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污染较小;

2、地块内地下水特征污染物:铜、铁、锌、锰、硒、石油类、汞、铅、镉、苯并[a]芘、多氯联苯,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Ⅳ类标准,根据监测情况得知地块原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评价认为地块内特征因子未对地块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镍、铜、锌、铝、硒、砷、铅、镉、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碘化物、六价铬、三氯(略)烷、四氯化碳、苯、(略)苯指标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Ⅳ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相关标准;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要求。基于本次调查以及监测的情况下,调查认为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满足下一步利用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略)

,四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