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补充说明
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补充说明
一、补充情况说明
南京 (略) (建设单位)委托南京 (略) (环评单位)编制了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报批稿。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全国建设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首次公示后,报告编制阶段,建设单位调整了建设内容,鸡舍数量由34栋改为23栋,肉鸡出栏量不变。
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在江苏 (略) 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报告书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环评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项目建设性质由新建调整为扩建。
为解决公众参与说明中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前后不一致的问题,本次进行公众参与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化原因 |
---|---|---|---|
建设单位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不变 |
项目名称 | 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 | 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 | 不变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竹镇镇 (略) | (略) (略) 竹镇镇 (略) | 不变 |
投资总额 | #元 | #元 | 不变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扩建 | 此前按补办环评方式编制报告,根据专家指导,应按扩建方式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9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鸡舍34栋、家禽屠宰场1个、家禽分割与储存车间1个、产品深加工车间1个、办公楼1幢,并配套建设经济苗 (略) 、有机水 (略) 、蔬 (略) 、家禽博物馆、科技研发中心、污水 (略) 理中心等辅助设施。本项目每批次存栏家禽#羽,项目达产后可年出栏6批次,年出栏家禽#羽,年屠宰能力达#羽。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9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鸡舍23栋、家禽屠宰场1个、家禽分割与储存车间1个、办公楼1幢,并配套建 (略) 及污水 (略) 理中心等辅助设施。扩建后全厂每批次存栏家禽#羽,可年出栏6批次,年出栏家禽#羽;年屠宰能力#羽(#羽来自本项目自养,#羽来 (略) (略) 的其他养殖场); (略) 共820亩,其中水稻200亩,玉米和小麦620亩。 | 建设单位23栋鸡舍即可满足设计产能需求;产品深加工车间、家禽博物馆、科技研发中心暂不建设,取消该建设内容;补充具体作物种植面积;出栏量、屠宰量不变。 |
补充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1)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及建设内容
现有项目建设鸡舍11栋、屠宰车间1间、畜禽分割车间1间,配套建 (略) 理站、 (略) 等。现有项目可年出栏家禽#羽、自宰家禽#羽。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
鸡舍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鸡舍设2道墙,在墙体中间设置除臭剂+水喷雾除臭装置等方式降低恶臭环境影响;屠宰车间通过控制车间气流流向, (略) → (略) → (略) ,新鲜空气 (略) (略) 流动,并日产日清鸡内脏、鸡毛等废弃物,以降低恶臭环境影响; (略) 理区通过采取封闭措施,处理池采用加盖、喷洒除臭液等方式降低恶臭环境影响;食堂油烟采用油烟 (略) 理后高空排放。
根据江苏迈 (略) 补充监测内容:监测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6月22日,G1监测点位位于项目南厂界附近,因此引用该点位数据作为厂界排放浓度,NH3监测浓度为20~80μg/m3,H2S监测浓度<1μg/m3,臭气浓度<10。
监测期间,现有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存栏量#羽、屠宰量约#羽/天,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NH3<1500μg/m3,H2S<60μg/m3,臭气浓度<20),现有项目恶臭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鸡舍冲洗废水、 (略) 生活污水、 (略) 空气能取暖设备强排水、空气能软水制备废水及反冲洗废水经三级 (略) 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应标准后 (略) (略) 灌溉用水;
屠宰工艺废水、屠宰设备清洗废水、屠宰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略) 生活废水、食堂废水、 (略) 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等 (略) (略) 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应标准后 (略) (略) 灌溉用水,污水站设计能力为480m3/d, (略) 理站工艺为 “进水+格栅+隔油调节水池+提升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过滤器+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藕塘(氧化塘)+清水池”。
根据江苏迈 (略) 于2024年6月 (略) 理站出水口监测,可知各污染物出水浓度为:pH 7.3、COD 24mg/L、BOD5 5mg/L、SS 10mg/L、NH3-N 0.3994mg/L、TP 0.05mg/L、TN 3.8mg/L、粪大肠菌群 1267个/L、动植物油 0.23mg/L。监测期间,现有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存栏量#羽、屠宰量约#羽/天,污水站出水浓度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作标准限值(pH 5.5-8.5、COD 150mg/L、BOD5 60mg/L、SS 80mg/L、粪大肠菌群 #个/L)。
3)噪声
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鸡舍排风扇噪声、鸡的叫声和污水工程水泵等噪声。群居鸡经常发出较尖锐的叫声,随机性很大,通过喂足饲料和水避免饥渴来控制鸡叫噪声。除了鸡的叫声外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屠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建筑物屏蔽等措施来控制噪声。
根据项目地厂界噪声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4)固废
鸡粪、饲料残渣、污泥、沉淀池沉渣日产日清,不贮存,委托山东庆宇 (略) 利用; 病死鸡暂存在冷冻仓库(25平方米)内,每7天转运至街道收集站,再由街道转运至南京立升 (略) 处置; 鸡血、不可食内脏、胃内容物、碎肉渣等日产日清,不贮存,委托饲料加工厂利用; 鸡毛日产日清,不贮存,委托羽毛加工厂利用; 疾病预防产生的医疗废物由第三方防疫单 (略) 置、消毒产生的消毒废物由供应商回收; (略) 理站废滤材委托一 (略) (略) 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桶收集后环卫清运,食堂垃圾委托有资 (略) 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公众 (略) 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等不变,详见此前的公示,首次公示链接为:http://**,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为:http://**_#.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补充情况说明
南京 (略) (建设单位)委托南京 (略) (环评单位)编制了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报批稿。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全国建设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首次公示后,报告编制阶段,建设单位调整了建设内容,鸡舍数量由34栋改为23栋,肉鸡出栏量不变。
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在江苏 (略) 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报告书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环评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项目建设性质由新建调整为扩建。
为解决公众参与说明中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前后不一致的问题,本次进行公众参与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化原因 |
---|---|---|---|
建设单位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不变 |
项目名称 | 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 | 浩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 | 不变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竹镇镇 (略) | (略) (略) 竹镇镇 (略) | 不变 |
投资总额 | #元 | #元 | 不变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扩建 | 此前按补办环评方式编制报告,根据专家指导,应按扩建方式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9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鸡舍34栋、家禽屠宰场1个、家禽分割与储存车间1个、产品深加工车间1个、办公楼1幢,并配套建设经济苗 (略) 、有机水 (略) 、蔬 (略) 、家禽博物馆、科技研发中心、污水 (略) 理中心等辅助设施。本项目每批次存栏家禽#羽,项目达产后可年出栏6批次,年出栏家禽#羽,年屠宰能力达#羽。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9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鸡舍23栋、家禽屠宰场1个、家禽分割与储存车间1个、办公楼1幢,并配套建 (略) 及污水 (略) 理中心等辅助设施。扩建后全厂每批次存栏家禽#羽,可年出栏6批次,年出栏家禽#羽;年屠宰能力#羽(#羽来自本项目自养,#羽来 (略) (略) 的其他养殖场); (略) 共820亩,其中水稻200亩,玉米和小麦620亩。 | 建设单位23栋鸡舍即可满足设计产能需求;产品深加工车间、家禽博物馆、科技研发中心暂不建设,取消该建设内容;补充具体作物种植面积;出栏量、屠宰量不变。 |
补充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1)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及建设内容
现有项目建设鸡舍11栋、屠宰车间1间、畜禽分割车间1间,配套建 (略) 理站、 (略) 等。现有项目可年出栏家禽#羽、自宰家禽#羽。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
鸡舍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鸡舍设2道墙,在墙体中间设置除臭剂+水喷雾除臭装置等方式降低恶臭环境影响;屠宰车间通过控制车间气流流向, (略) → (略) → (略) ,新鲜空气 (略) (略) 流动,并日产日清鸡内脏、鸡毛等废弃物,以降低恶臭环境影响; (略) 理区通过采取封闭措施,处理池采用加盖、喷洒除臭液等方式降低恶臭环境影响;食堂油烟采用油烟 (略) 理后高空排放。
根据江苏迈 (略) 补充监测内容:监测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6月22日,G1监测点位位于项目南厂界附近,因此引用该点位数据作为厂界排放浓度,NH3监测浓度为20~80μg/m3,H2S监测浓度<1μg/m3,臭气浓度<10。
监测期间,现有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存栏量#羽、屠宰量约#羽/天,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NH3<1500μg/m3,H2S<60μg/m3,臭气浓度<20),现有项目恶臭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鸡舍冲洗废水、 (略) 生活污水、 (略) 空气能取暖设备强排水、空气能软水制备废水及反冲洗废水经三级 (略) 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应标准后 (略) (略) 灌溉用水;
屠宰工艺废水、屠宰设备清洗废水、屠宰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略) 生活废水、食堂废水、 (略) 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等 (略) (略) 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应标准后 (略) (略) 灌溉用水,污水站设计能力为480m3/d, (略) 理站工艺为 “进水+格栅+隔油调节水池+提升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过滤器+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藕塘(氧化塘)+清水池”。
根据江苏迈 (略) 于2024年6月 (略) 理站出水口监测,可知各污染物出水浓度为:pH 7.3、COD 24mg/L、BOD5 5mg/L、SS 10mg/L、NH3-N 0.3994mg/L、TP 0.05mg/L、TN 3.8mg/L、粪大肠菌群 1267个/L、动植物油 0.23mg/L。监测期间,现有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存栏量#羽、屠宰量约#羽/天,污水站出水浓度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作标准限值(pH 5.5-8.5、COD 150mg/L、BOD5 60mg/L、SS 80mg/L、粪大肠菌群 #个/L)。
3)噪声
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鸡舍排风扇噪声、鸡的叫声和污水工程水泵等噪声。群居鸡经常发出较尖锐的叫声,随机性很大,通过喂足饲料和水避免饥渴来控制鸡叫噪声。除了鸡的叫声外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屠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建筑物屏蔽等措施来控制噪声。
根据项目地厂界噪声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4)固废
鸡粪、饲料残渣、污泥、沉淀池沉渣日产日清,不贮存,委托山东庆宇 (略) 利用; 病死鸡暂存在冷冻仓库(25平方米)内,每7天转运至街道收集站,再由街道转运至南京立升 (略) 处置; 鸡血、不可食内脏、胃内容物、碎肉渣等日产日清,不贮存,委托饲料加工厂利用; 鸡毛日产日清,不贮存,委托羽毛加工厂利用; 疾病预防产生的医疗废物由第三方防疫单 (略) 置、消毒产生的消毒废物由供应商回收; (略) 理站废滤材委托一 (略) (略) 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桶收集后环卫清运,食堂垃圾委托有资 (略) 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公众 (略) 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等不变,详见此前的公示,首次公示链接为:http://**,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为:http://**_#.html。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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