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镇关于上报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概要的请示
三林镇关于上报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概要的请示
(略) 更新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 (略) 域面貌, (略) 库“城中村”点位拔点,推动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高水平建设、社会高效能治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两旧一村”专班及 (略) 的大力指导下,经前期多轮讨论实施方案、摸清动迁底数, (略) 认定部门完成踏勘和预评审,经镇经联社和党委会讨论通过,现报请对三林镇西林等地块认定并实施“城中村”改造,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申报的三林镇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3.51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含征而未拆)约453.4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为53.12%,共涉及4个点位,全部位于开发边界内,具体四至范围如下:
点位1-3位于三林镇域中部,地处中外环间, (略) ,南至三林塘港和外环高速,西至 (略) , (略) (略) ,涉及三林村、中林村、西林村、三林老街居委等村居,土地面积共843.33亩。
点位4 位于三林镇域北部,地处内中环间,零星分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略) 域,现状涉及南街居委47产实际卫生设施短缺的国有旧里房屋,房屋占地面积10.18亩。
二、改造模式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在 (略) 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关于印发加快 (略) 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22〕43号)、《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的通知》(沪建房管〔2023〕26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39号)、《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的通知》(沪更新办〔2024〕8号)等文件精神,三林镇西林等地块 “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通过储备改造的途径实施改造,主要理由包括:
项目规模较大,动迁居民数量多,分布零散,改造项目规划的实施难度非常高,社会压力较大。经测算,改造所需前期土地征收成本较高,以 (略) 储备改造方式难以实现项目的整体平衡。 (略) 级“城中村”改造项目,能够获得“城中村”政策在资金、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改造范围内涉及各类历史风貌保护要素等,通过储备改造的模式,有利于整体历史风貌保护和管控, (略) 更新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三、实施主体
三林镇西林等地块 “城中村”改造项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实施。
四、权益保障
(一)村民动迁意愿、参与情况
项目涉及的三林村、中林村、西林村、三林老街居委、南街居委共5个村居、1294产村(居)民。经由村居民家庭推荐户代表和全覆盖逐户征询,改造范围内97.3%的村(居)民户代表同意实施“城中村”项目改造。
(二)集 (略) 置情况
根据《 (略)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和《 (略)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征收集体土地、征地青苗、征地财物等集体资产进行补偿,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建立镇、村集 (略) 置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班子,做 (略) 置分配对象界定及农龄梳理、清产核资等工作,制定村级经济组织成员产权制度改革 (略) 置分配方案,规范实施集 (略) 置分配兑现工作。
(三)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略) 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将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三林镇和项目涉及各村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和收益保障
为确保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和收益得到保障,拟由镇集体经济组织以成本价回购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一定比例的物业资产用于长期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和村民长期收益。
五、改造时间节点安排
三林镇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展征收安置工作,确保在本项目获批后2年内完成征收腾地。
为确保项 (略) 域迅速 (略) 面貌、大力 (略) 服务能级,本次遵循公益性地块先行的原则, (略) 政及公建配套原则上由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采用统一改造开发方式。实施范围内可出让用地在达到净地要求并完成相关供地手续后,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进行土地出让,由获得土 (略) 场主体负责开发建设。计划2027年底启动建设,力争五年内基本完成建设。
以上当否,请示。
附件:《 (略) 三林镇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略) (略) 三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三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印发
相关附件:(略) 更新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 (略) 域面貌, (略) 库“城中村”点位拔点,推动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高水平建设、社会高效能治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两旧一村”专班及 (略) 的大力指导下,经前期多轮讨论实施方案、摸清动迁底数, (略) 认定部门完成踏勘和预评审,经镇经联社和党委会讨论通过,现报请对三林镇西林等地块认定并实施“城中村”改造,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申报的三林镇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3.51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含征而未拆)约453.4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为53.12%,共涉及4个点位,全部位于开发边界内,具体四至范围如下:
点位1-3位于三林镇域中部,地处中外环间, (略) ,南至三林塘港和外环高速,西至 (略) , (略) (略) ,涉及三林村、中林村、西林村、三林老街居委等村居,土地面积共843.33亩。
点位4 位于三林镇域北部,地处内中环间,零星分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略) 域,现状涉及南街居委47产实际卫生设施短缺的国有旧里房屋,房屋占地面积10.18亩。
二、改造模式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在 (略) 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关于印发加快 (略) 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22〕43号)、《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的通知》(沪建房管〔2023〕26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39号)、《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的通知》(沪更新办〔2024〕8号)等文件精神,三林镇西林等地块 “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通过储备改造的途径实施改造,主要理由包括:
项目规模较大,动迁居民数量多,分布零散,改造项目规划的实施难度非常高,社会压力较大。经测算,改造所需前期土地征收成本较高,以 (略) 储备改造方式难以实现项目的整体平衡。 (略) 级“城中村”改造项目,能够获得“城中村”政策在资金、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改造范围内涉及各类历史风貌保护要素等,通过储备改造的模式,有利于整体历史风貌保护和管控, (略) 更新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三、实施主体
三林镇西林等地块 “城中村”改造项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实施。
四、权益保障
(一)村民动迁意愿、参与情况
项目涉及的三林村、中林村、西林村、三林老街居委、南街居委共5个村居、1294产村(居)民。经由村居民家庭推荐户代表和全覆盖逐户征询,改造范围内97.3%的村(居)民户代表同意实施“城中村”项目改造。
(二)集 (略) 置情况
根据《 (略)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和《 (略)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征收集体土地、征地青苗、征地财物等集体资产进行补偿,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建立镇、村集 (略) 置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班子,做 (略) 置分配对象界定及农龄梳理、清产核资等工作,制定村级经济组织成员产权制度改革 (略) 置分配方案,规范实施集 (略) 置分配兑现工作。
(三)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略) 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将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三林镇和项目涉及各村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和收益保障
为确保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和收益得到保障,拟由镇集体经济组织以成本价回购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一定比例的物业资产用于长期经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和村民长期收益。
五、改造时间节点安排
三林镇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展征收安置工作,确保在本项目获批后2年内完成征收腾地。
为确保项 (略) 域迅速 (略) 面貌、大力 (略) 服务能级,本次遵循公益性地块先行的原则, (略) 政及公建配套原则上由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采用统一改造开发方式。实施范围内可出让用地在达到净地要求并完成相关供地手续后,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进行土地出让,由获得土 (略) 场主体负责开发建设。计划2027年底启动建设,力争五年内基本完成建设。
以上当否,请示。
附件:《 (略) 三林镇西林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略) (略) 三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三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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