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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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略) 凯旺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公示材料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凯旺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凯旺 (略) 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 (略) (略) 福禄乡国光村

建设单位: (略) 凯旺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黑龙 (略) (略) 福禄乡国光村,厂区东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地,南侧为G331国道,西侧为087乡道。本项目占地面积(略)m2,本项目租赁原有闲置建筑物及设备进行建设,但因原有生产设备均已老化,故本次生产设备(包括现有锅炉)全部拆除,购置新设备。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原有库房Ⅰ,建筑面积为1200m2;库房Ⅱ,建筑面积为1200m2;库房Ⅲ建筑面积为2400m2;及库房Ⅳ,建筑面积为3000m2,用于存储成品玉米;办公室1间,建筑面积950.71m2;潮粮仓及干粮仓各1座,占地面积均为80m2;1间热风炉房,建筑面积179m2,本项目在热风炉房内新建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烘干用热,热风炉房20米烟囱利旧;利旧1座日烘干能力200t/d烘干塔。年烘干玉米(略)t。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 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 (略) 凯旺 (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 (略)

(略) 凯旺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公示材料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凯旺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凯旺 (略) 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 (略) (略) 福禄乡国光村

建设单位: (略) 凯旺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黑龙 (略) (略) 福禄乡国光村,厂区东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地,南侧为G331国道,西侧为087乡道。本项目占地面积(略)m2,本项目租赁原有闲置建筑物及设备进行建设,但因原有生产设备均已老化,故本次生产设备(包括现有锅炉)全部拆除,购置新设备。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原有库房Ⅰ,建筑面积为1200m2;库房Ⅱ,建筑面积为1200m2;库房Ⅲ建筑面积为2400m2;及库房Ⅳ,建筑面积为3000m2,用于存储成品玉米;办公室1间,建筑面积950.71m2;潮粮仓及干粮仓各1座,占地面积均为80m2;1间热风炉房,建筑面积179m2,本项目在热风炉房内新建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烘干用热,热风炉房20米烟囱利旧;利旧1座日烘干能力200t/d烘干塔。年烘干玉米(略)t。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 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 (略) 凯旺 (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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