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1万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庄村厂区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1万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庄村厂区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年产*吨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 (略) )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 (略) 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批复,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 (略) ) (略) 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回来峪。 (略) 发展计 (略) 计工字[2004]335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规模: 年产石墨电极*吨。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矿井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0.*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灵北煤矿 (略) 理站出水口(坐标:东经 111°42"39.9"、北纬36°56"33.7"),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夏庄村水源井(坐标:东经111°45′10″、北纬36°53′26″)。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项目生产、生活废污 (略) 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灵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 (略) )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
电极项目(夏 (略) )水资源论证表
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略) 委托山西省元方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论证表》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 (略) 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回来峪。2004年6月2日, (略) 发展计 (略) 计工字[2004]335号文批复《关于晋中宏兴碳素厂*吨/年石墨电极项目立项》。建设规模: 年产石墨电极*吨。晋中宏兴碳 (略) (略) 下属子公司,2008年单独注册, (略) (略)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0.85 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项目综合取水指标1.28m3/t(煅烧、成型、焙烧及机加工部分),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用水定额通用值8.0m3/t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78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规定的*人 (略)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指标 90L/p.d 的要求。
三、《论证表》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矿井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20〕1 号),灵北煤矿正常矿井涌水量为121.*m3/a,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本矿生产和非饮用水生活水源,取水量45.*m3/a。矿 (略) 理损失按10%计,矿井水可利用量为109.*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45.*m3/a,剩余63.9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0.*m3/a的需求。由于矿井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单位应修建一定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取水口位于灵北煤矿 (略) 理站出水口,坐标:东经 111°42"39.9"、北纬36°56"33.7"。
五、夏庄村现有水源井1眼,井深 251m,开采岩溶地下水,出水量20m3/h(合17.*m3/a)。2021年12月31日灵石县行政审批 (略) 为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村民委员会颁发取水许可证(编号:D*G2021-0154),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量1.5 万m3/a。水源井扣除已批复取水量,剩余出水量16.*m3/a,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0.43 万m3/a 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夏庄村水源井,坐标:东经111°45′10″、北纬36°53′26″。
六、灵 (略) 理后的矿井水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水源井岩溶地下水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取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 (略) 理后应全部利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交由资 (略) 置、固废严格按环 (略) 理。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矿井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m3/a(矿井水0.*m3/a、岩溶地下水0.43 万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灵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年产*吨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 (略) )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 (略) 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批复,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 (略) ) (略) 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回来峪。 (略) 发展计 (略) 计工字[2004]335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规模: 年产石墨电极*吨。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矿井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0.*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灵北煤矿 (略) 理站出水口(坐标:东经 111°42"39.9"、北纬36°56"33.7"),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夏庄村水源井(坐标:东经111°45′10″、北纬36°53′26″)。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项目生产、生活废污 (略) 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灵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夏 (略) )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
电极项目(夏 (略) )水资源论证表
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略) 委托山西省元方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论证表》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略) *吨/年石墨碳素电极项 (略) 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回来峪。2004年6月2日, (略) 发展计 (略) 计工字[2004]335号文批复《关于晋中宏兴碳素厂*吨/年石墨电极项目立项》。建设规模: 年产石墨电极*吨。晋中宏兴碳 (略) (略) 下属子公司,2008年单独注册, (略) (略)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0.85 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项目综合取水指标1.28m3/t(煅烧、成型、焙烧及机加工部分),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用水定额通用值8.0m3/t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78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规定的*人 (略)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指标 90L/p.d 的要求。
三、《论证表》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矿井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20〕1 号),灵北煤矿正常矿井涌水量为121.*m3/a,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本矿生产和非饮用水生活水源,取水量45.*m3/a。矿 (略) 理损失按10%计,矿井水可利用量为109.*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45.*m3/a,剩余63.9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0.*m3/a的需求。由于矿井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单位应修建一定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取水口位于灵北煤矿 (略) 理站出水口,坐标:东经 111°42"39.9"、北纬36°56"33.7"。
五、夏庄村现有水源井1眼,井深 251m,开采岩溶地下水,出水量20m3/h(合17.*m3/a)。2021年12月31日灵石县行政审批 (略) 为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村民委员会颁发取水许可证(编号:D*G2021-0154),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量1.5 万m3/a。水源井扣除已批复取水量,剩余出水量16.*m3/a,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0.43 万m3/a 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夏庄村水源井,坐标:东经111°45′10″、北纬36°53′26″。
六、灵 (略) 理后的矿井水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水源井岩溶地下水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取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 (略) 理后应全部利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交由资 (略) 置、固废严格按环 (略) 理。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 (略) 灵北煤矿矿井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m3/a(矿井水0.*m3/a、岩溶地下水0.43 万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灵 (略) 、行政审批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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