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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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18号) (略) 《关于 (略)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对岳普湖县本级现行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岳普湖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13件、修改2件,决定废止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岳普 (略)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1.《岳普湖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7﹞164号)

2.《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普湖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湖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岳政办发﹝2019﹞88号)

3.《岳普湖县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9﹞4号)

4.《岳普湖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15号)

5.《岳普湖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25号)

6.《岳普湖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4﹞110号)

7.《岳普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2﹞95号)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1.《岳普湖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岳政办发﹝2024﹞1号)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岳政办规﹝2021﹞2号)

2.《岳普湖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43号)

四、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1.《岳普湖县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岳政办规﹝2023﹞1号)

2.《岳普湖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2﹞1号)

3.《岳普湖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2﹞2号)

4.《岳普湖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1﹞1号)

5.《岳普湖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岳政办发﹝2020﹞40号)

6.《岳普湖 (略) 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0﹞4号)

7.《岳普 (略) 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5号)

8.《 (略) 绿化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6号)

9.《 (略) 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7号)

10.《岳普湖县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8号)

11.《岳普湖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岳政办发﹝2016﹞63号)

12.《岳普湖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35号)

13.《岳普湖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5﹞32号)

关于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略) 行署办公室《关于 (略)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清理范围: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中,相关内容涉及777号令及14号文所列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其他亟需修改、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现行有效的公文,但未按照《新疆维吾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218号令)流程制定的文件。

清理结果:清理岳普湖县人民政府本级现行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1件。

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1.《岳普湖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7﹞164号)

2.《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普湖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湖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岳政办发﹝2019﹞88号)

3.《岳普湖县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9﹞4号)

4.《岳普湖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15号)

5.《岳普湖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25号)

6.《岳普湖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4﹞110号)

7.《岳普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2﹞95号)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1.《岳普湖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岳政办发﹝2024﹞1号)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岳政办规﹝2021﹞2号)

2.《岳普湖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43号)

四、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1.《岳普湖县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岳政办规﹝2023﹞1号)

2.《岳普湖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2﹞1号)

3.《岳普湖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2﹞2号)

4.《岳普湖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1﹞1号)

5.《岳普湖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岳政办发﹝2020﹞40号)

6.《岳普湖 (略) 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0﹞4号)

7.《岳普 (略) 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5号)

8.《 (略) 绿化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6号)

9.《 (略) 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7号)

10.《岳普湖县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8号)

11.《岳普湖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岳政办发﹝2016﹞63号)

12.《岳普湖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35号)

13.《岳普湖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5﹞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18号) (略) 《关于 (略)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对岳普湖县本级现行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岳普湖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13件、修改2件,决定废止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岳普 (略)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1.《岳普湖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7﹞164号)

2.《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普湖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湖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岳政办发﹝2019﹞88号)

3.《岳普湖县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9﹞4号)

4.《岳普湖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15号)

5.《岳普湖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25号)

6.《岳普湖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4﹞110号)

7.《岳普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2﹞95号)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1.《岳普湖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岳政办发﹝2024﹞1号)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岳政办规﹝2021﹞2号)

2.《岳普湖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43号)

四、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1.《岳普湖县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岳政办规﹝2023﹞1号)

2.《岳普湖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2﹞1号)

3.《岳普湖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2﹞2号)

4.《岳普湖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1﹞1号)

5.《岳普湖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岳政办发﹝2020﹞40号)

6.《岳普湖 (略) 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0﹞4号)

7.《岳普 (略) 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5号)

8.《 (略) 绿化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6号)

9.《 (略) 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7号)

10.《岳普湖县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8号)

11.《岳普湖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岳政办发﹝2016﹞63号)

12.《岳普湖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35号)

13.《岳普湖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5﹞32号)

关于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略) 行署办公室《关于 (略)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清理范围: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中,相关内容涉及777号令及14号文所列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其他亟需修改、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现行有效的公文,但未按照《新疆维吾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218号令)流程制定的文件。

清理结果:清理岳普湖县人民政府本级现行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1件。

岳普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1.《岳普湖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7﹞164号)

2.《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普湖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湖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岳政办发﹝2019﹞88号)

3.《岳普湖县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9﹞4号)

4.《岳普湖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15号)

5.《岳普湖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发﹝2019﹞25号)

6.《岳普湖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4﹞110号)

7.《岳普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2﹞95号)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1.《岳普湖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岳政办发﹝2024﹞1号)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岳政办规﹝2021﹞2号)

2.《岳普湖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43号)

四、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1.《岳普湖县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岳政办规﹝2023﹞1号)

2.《岳普湖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2﹞1号)

3.《岳普湖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2﹞2号)

4.《岳普湖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1﹞1号)

5.《岳普湖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岳政办发﹝2020﹞40号)

6.《岳普湖 (略) 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规﹝2020﹞4号)

7.《岳普 (略) 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5号)

8.《 (略) 绿化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6号)

9.《 (略) 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7号)

10.《岳普湖县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办规﹝2020﹞8号)

11.《岳普湖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岳政办发﹝2016﹞63号)

12.《岳普湖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35号)

13.《岳普湖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1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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