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定海钓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保方案备案表
舟山定海钓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保方案备案表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
项目名称 | 舟山定海钓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联系人 | 王一峰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性质 | R新建 £扩建 £改建 | |||||||||
项目建 设内容 |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5315m2,其中永久占地3743m2,临时占地1572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建电缆沟长0.62km(其中双回0.32km,单回0.30km), (略) 2×1.83km。 | |||||||||
开工时间 | 2025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8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用地面积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15m2。 | |||||||||
防治责任范围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5315m2。 | |||||||||
土石方 平衡 | 本项目总挖方1.#m3;总填方0.#m3;借方0.#m3;总余方0.#m3,均运 (略) 码头由政 (略) 置。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5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67 | ||||||
渣土防护率(%) | 95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53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雨水管500m,绿化覆土平整0.#m3,土地整治1572m2。 | 马尼拉草皮1250m2,撒播草籽1572m2。 | 排水沟215m,基坑截水沟98m,沉砂池1座,彩条布苫盖1729m2。 | ||||||||
水土保持 总投资 |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6.#元,其中方案新增10.#元。 | |||||||||
主管部 门意见 |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你单位要按照报告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总用地面积5315m2,其中3738m2位于舟山新港 (略) (二期)控制性规划项目范围内,已完成缴纳,本项目计征面积1577m2,开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 (略) 备案。
2024年11月25日 |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你单位需切实负起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附件:监督管理提示单.doc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
项目名称 | 舟山定海钓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联系人 | 王一峰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性质 | R新建 £扩建 £改建 | |||||||||
项目建 设内容 |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5315m2,其中永久占地3743m2,临时占地1572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建电缆沟长0.62km(其中双回0.32km,单回0.30km), (略) 2×1.83km。 | |||||||||
开工时间 | 2025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8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用地面积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15m2。 | |||||||||
防治责任范围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5315m2。 | |||||||||
土石方 平衡 | 本项目总挖方1.#m3;总填方0.#m3;借方0.#m3;总余方0.#m3,均运 (略) 码头由政 (略) 置。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5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67 | ||||||
渣土防护率(%) | 95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53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雨水管500m,绿化覆土平整0.#m3,土地整治1572m2。 | 马尼拉草皮1250m2,撒播草籽1572m2。 | 排水沟215m,基坑截水沟98m,沉砂池1座,彩条布苫盖1729m2。 | ||||||||
水土保持 总投资 |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6.#元,其中方案新增10.#元。 | |||||||||
主管部 门意见 |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你单位要按照报告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总用地面积5315m2,其中3738m2位于舟山新港 (略) (二期)控制性规划项目范围内,已完成缴纳,本项目计征面积1577m2,开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 (略) 备案。
2024年11月25日 |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你单位需切实负起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附件:监督管理提示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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