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翔鑫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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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翔鑫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 (略) (略) 麒麟村南渠以西、 (略) 以南,该厂主要从事电镀锌件的工业生产活动,投产时间为2008年,停产时间为2016年12月。主要原辅材料为锌锭、三价铬彩色/白色钝化剂、盐酸、硝酸、硫酸,生产工艺为:脱脂→酸洗→镀锌→钝化→烘干,产品为镀锌金属件。

由于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曾从事电镀锌件的工业生产活动,属重点监管单位,该厂已于2016年12月关停,属关闭停产调查企业,依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因此永翔鑫业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次由汉江检测(湖北) (略) (以下简称“汉江检测”)担任永翔鑫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汉江检测接受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占地面积3996.1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略)°,北纬31.(略)°。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于2016年12月停产,已拆除厂内生产设备。由于该厂从事电镀锌件的重污染工业生产活动,加之其未 (略) 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因此该地块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结合本次调查,可能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影响主要来源于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的工业生产活动,通过对该厂的行业类别、产品、生产工艺与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污染物为锌渣、酸洗及钝化废水、酸雾,识别的特征因子为pH、化学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锌。本次拟对该地块进行采样、检测以探究其是否受到污染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根据地块的形状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地块共布设3个土壤检测点位,每个点位均采集0~4.5m的土壤样品。

经检测分析,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的地下水监测点位中,除浑浊度因子外,各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Ⅲ类标准限值。由于浑浊度非本项目特征因子,本地块的活动对地下水浑浊度的影响较小。经查阅相关资料,浑浊度超标的原因主要来源于自然因素,包括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气候等,由于 (略) 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因此本次调查不作详细分析。

经不确定性分析,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湖北, (略) , (略) ,襄阳

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 (略) (略) 麒麟村南渠以西、 (略) 以南,该厂主要从事电镀锌件的工业生产活动,投产时间为2008年,停产时间为2016年12月。主要原辅材料为锌锭、三价铬彩色/白色钝化剂、盐酸、硝酸、硫酸,生产工艺为:脱脂→酸洗→镀锌→钝化→烘干,产品为镀锌金属件。

由于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曾从事电镀锌件的工业生产活动,属重点监管单位,该厂已于2016年12月关停,属关闭停产调查企业,依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因此永翔鑫业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次由汉江检测(湖北) (略) (以下简称“汉江检测”)担任永翔鑫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汉江检测接受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占地面积3996.1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略)°,北纬31.(略)°。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于2016年12月停产,已拆除厂内生产设备。由于该厂从事电镀锌件的重污染工业生产活动,加之其未 (略) 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因此该地块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结合本次调查,可能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影响主要来源于襄阳永翔鑫业金属表面装饰厂的工业生产活动,通过对该厂的行业类别、产品、生产工艺与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污染物为锌渣、酸洗及钝化废水、酸雾,识别的特征因子为pH、化学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锌。本次拟对该地块进行采样、检测以探究其是否受到污染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根据地块的形状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地块共布设3个土壤检测点位,每个点位均采集0~4.5m的土壤样品。

经检测分析,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的地下水监测点位中,除浑浊度因子外,各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Ⅲ类标准限值。由于浑浊度非本项目特征因子,本地块的活动对地下水浑浊度的影响较小。经查阅相关资料,浑浊度超标的原因主要来源于自然因素,包括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气候等,由于 (略) 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因此本次调查不作详细分析。

经不确定性分析,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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