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省鸽鸽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省鸽鸽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江 (略) 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 (略) 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科技和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409-*-07-0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新带老”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16.411″,北纬28°13′18.256″),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属技改项目,将现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更换为1台2.2t/h生物质锅炉,为现有工程生产提供热源。本次技改利用现有锅炉房,不涉及原辅材料、产品及产能的变化,不新增员工,技改前后,企业产能及蒸汽总用量维持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锅炉房,拆除锅炉房内现有的1台老旧燃生物质锅炉,将其淘汰,安装1台全新的2.2t/h燃成型生物质颗粒锅炉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工 (略) 理设施,并对管线及排气筒进行改造,依托现 (略) 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楼、宿舍楼等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19.23%。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 (略) 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冷却降温后与软水制备废水一 (略) 总排口外 (略) (略) 后进入鹰 (略) 园区工 (略) (略) 理,经鹰 (略) 园区工 (略) 理厂 (略) 理应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的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2.2t锅炉主机、不锈钢耐温多级泵、鼓风机、引风机、软水器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炉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除尘器收尘、炉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依托 (略) 东 (略) 1个9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制定日常对锅炉房物料储存及消防装备的巡查制度,加强火源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厂区及周边严禁吸烟、焚烧等活动;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 (略) 锅炉技改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46吨/年,氨氮为0.046吨/年,氮氧化物为0.6吨/年。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并对该项目运行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将线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江 (略) 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 (略) 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鹰潭高新技术产 (略) 科技和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409-*-07-0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新带老”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16.411″,北纬28°13′18.256″),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属技改项目,将现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更换为1台2.2t/h生物质锅炉,为现有工程生产提供热源。本次技改利用现有锅炉房,不涉及原辅材料、产品及产能的变化,不新增员工,技改前后,企业产能及蒸汽总用量维持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锅炉房,拆除锅炉房内现有的1台老旧燃生物质锅炉,将其淘汰,安装1台全新的2.2t/h燃成型生物质颗粒锅炉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工 (略) 理设施,并对管线及排气筒进行改造,依托现 (略) 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楼、宿舍楼等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19.23%。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 (略) 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冷却降温后与软水制备废水一 (略) 总排口外 (略) (略) 后进入鹰 (略) 园区工 (略) (略) 理,经鹰 (略) 园区工 (略) 理厂 (略) 理应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的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2.2t锅炉主机、不锈钢耐温多级泵、鼓风机、引风机、软水器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炉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除尘器收尘、炉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依托 (略) 东 (略) 1个9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制定日常对锅炉房物料储存及消防装备的巡查制度,加强火源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厂区及周边严禁吸烟、焚烧等活动;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 (略) 锅炉技改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46吨/年,氨氮为0.046吨/年,氮氧化物为0.6吨/年。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并对该项目运行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将线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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