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九亭镇有条件建设区02-06号动迁安置房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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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九亭镇有条件建设区02-06号动迁安置房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号动迁安置房地 (略) 九亭镇东南部,场地东 (略) ,南 (略) ,西至沙港,北至斜泾。整个场地大致呈矩形,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3 m2。该场地历史上曾作为农田和上海九亭 (略) 使用,未来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018年11月与2019年4月, (略) 九亭镇人民政府(下文简称业主单位)分别委托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和 (略) ( (略) )对本场地开展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评估、场地环境详细调查评估与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本场地风险不可接受的地下水污染物共计5种,包括:氯#烯、1,2-二氯#烯、三氯#烯、四氯#烯和1,1,2-三氯#烷。 (略) 相关规定,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对场地内污染地下水进行修复。

2021年8月,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受业主单位委托,在前期场地调查和治理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对该场地内的受污地下水的治理进行了方案设计,按相关规范编制了《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号动迁安置房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作为该场地后续开展地下水修复治理的理论依据。本项目采用污染地下水原位多相抽提技术+零价铁厌氧生物强化的修复技术。

(略) 环境 (略) 、 (略) 环 (略) (联合体)作为本项目效果评估单位,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地块开展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本项目施工单位为: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为:上海 (略) 。

本项目修复效果均满足修复方案所设定的修复目标值。我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修复监测等方法,以修复方案中提出的修复目标值等相关标准作为评估依据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形成结论如下:

2021年9月30日,经环境监理单位批准后,下达开工令,本项目正式开工。2022年7月15日,现场施工工作基本结束。2022年8月起,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地下水开展为期1年的达标初判阶段监测工作。2023年8月,效果评估单位开展为期1年,共计8个批次的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工作。

本项目修复地下水方量为# m3,修复面积约# m2

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我司针对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共计设置监测井103口,修复效果评估阶段共计完成了8个批次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本项目地下水修复目标要求。

多相抽 (略) 理废水评估:对多相抽提抽出# m3地下水进行验收,共计36个批次,采集地下水样品766个(含71个平行样),检测结果显示,pH、COD、BOD、SS、氨氮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目标污染物(氯#烯、1,2-二氯#烯、三氯#烯、四氯#烯、1,1,2-三氯#烷)及其他可能产生的中间产物SVOCs、VOCs在部分批次样品中有微量检出,检出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有组织排放废气效果评估:对多相抽提抽出废气组织2次大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和VOCs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数值符合《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 (略) 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效果评估:施工过程中,对地块场界进行了3次大气无组织监测,结果显示总悬浮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0.5 mg/m3。挥发性有机物数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数值符合《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周界监控点臭气浓度限值。

潜在二 (略) 域效果评估:分别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开展背景值调查和潜在二 (略) 域效果评估。土壤及地下水潜在二 (略) 域监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 IV 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修复目标值。施工前后检测数据表明土壤修复实施活动,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产生明显影响,潜在二 (略) 域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数据均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项目整体评估:施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在修复施工过程中遵照业主单位要求,与环境监理单位、效果评估单位密切配合,以修复技术方案中设定的地下水修复目标和二次污染防控要求为依据,保质保量、安全有效完成了本项目修复工作的全部内容,达到“施工过程不污染周边环境,不影响周边居民,不产生安全事故”的要求。

上海 (略) 作为本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事件,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

(略) 环境 (略) 、 (略) 环 (略) (联合体)对本项目地下水修复过程进行效果评估。本项目地下 (略) 域稳定达标,抽出废水均稳定达标后进行回灌,修复过程未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 (略)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地块污染地下水修复项目达到了修复目标,修复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地块未产生二次污染,修复工程顺利竣工,地块满足后期规划开发需求,修复后地块可以进行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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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号动迁安置房地 (略) 九亭镇东南部,场地东 (略) ,南 (略) ,西至沙港,北至斜泾。整个场地大致呈矩形,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3 m2。该场地历史上曾作为农田和上海九亭 (略) 使用,未来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018年11月与2019年4月, (略) 九亭镇人民政府(下文简称业主单位)分别委托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和 (略) ( (略) )对本场地开展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评估、场地环境详细调查评估与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本场地风险不可接受的地下水污染物共计5种,包括:氯#烯、1,2-二氯#烯、三氯#烯、四氯#烯和1,1,2-三氯#烷。 (略) 相关规定,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对场地内污染地下水进行修复。

2021年8月,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受业主单位委托,在前期场地调查和治理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对该场地内的受污地下水的治理进行了方案设计,按相关规范编制了《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号动迁安置房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作为该场地后续开展地下水修复治理的理论依据。本项目采用污染地下水原位多相抽提技术+零价铁厌氧生物强化的修复技术。

(略) 环境 (略) 、 (略) 环 (略) (联合体)作为本项目效果评估单位,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地块开展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本项目施工单位为: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为:上海 (略) 。

本项目修复效果均满足修复方案所设定的修复目标值。我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修复监测等方法,以修复方案中提出的修复目标值等相关标准作为评估依据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形成结论如下:

2021年9月30日,经环境监理单位批准后,下达开工令,本项目正式开工。2022年7月15日,现场施工工作基本结束。2022年8月起,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地下水开展为期1年的达标初判阶段监测工作。2023年8月,效果评估单位开展为期1年,共计8个批次的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工作。

本项目修复地下水方量为# m3,修复面积约# m2

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我司针对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共计设置监测井103口,修复效果评估阶段共计完成了8个批次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本项目地下水修复目标要求。

多相抽 (略) 理废水评估:对多相抽提抽出# m3地下水进行验收,共计36个批次,采集地下水样品766个(含71个平行样),检测结果显示,pH、COD、BOD、SS、氨氮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目标污染物(氯#烯、1,2-二氯#烯、三氯#烯、四氯#烯、1,1,2-三氯#烷)及其他可能产生的中间产物SVOCs、VOCs在部分批次样品中有微量检出,检出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有组织排放废气效果评估:对多相抽提抽出废气组织2次大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和VOCs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数值符合《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 (略) 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效果评估:施工过程中,对地块场界进行了3次大气无组织监测,结果显示总悬浮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0.5 mg/m3。挥发性有机物数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数值符合《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周界监控点臭气浓度限值。

潜在二 (略) 域效果评估:分别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开展背景值调查和潜在二 (略) 域效果评估。土壤及地下水潜在二 (略) 域监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 IV 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修复目标值。施工前后检测数据表明土壤修复实施活动,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产生明显影响,潜在二 (略) 域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数据均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项目整体评估:施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在修复施工过程中遵照业主单位要求,与环境监理单位、效果评估单位密切配合,以修复技术方案中设定的地下水修复目标和二次污染防控要求为依据,保质保量、安全有效完成了本项目修复工作的全部内容,达到“施工过程不污染周边环境,不影响周边居民,不产生安全事故”的要求。

上海 (略) 作为本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事件,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

(略) 环境 (略) 、 (略) 环 (略) (联合体)对本项目地下水修复过程进行效果评估。本项目地下 (略) 域稳定达标,抽出废水均稳定达标后进行回灌,修复过程未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 (略) (略) 九亭镇有条 (略) 02-06地块污染地下水修复项目达到了修复目标,修复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地块未产生二次污染,修复工程顺利竣工,地块满足后期规划开发需求,修复后地块可以进行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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