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35 | 仙居县炬 (略) 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略) 仙居县白塔镇茶溪村小溪萍溪林场小溪场部厂房第5幢 | 仙居县炬 (略) | 仙居县炬 (略) 成立于2024年7月,主要从事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拟租赁 (略) 仙居县白塔镇茶溪村小溪萍溪林场小溪场部厂房第5幢已建厂房,购置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无 | 拟按环评要求实施 | 废气: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经沙克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后作周边农田农作 (略) 理,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由仙居县白塔 (略) (略) 理后排放。 噪声:a.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b.各类生产设备均布置于生产厂房内,采取隔声降噪和减震措施;c.提高工人噪声防护意识,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关闭门、窗;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震措施;d.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e. 对环保设施风机、水泵进行隔 (略) 理;f.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队(略)的管理,禁止超载,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 (略) 时禁鸣喇叭。 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依托仙居县及周边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依托仙居县及周边相 (略) (略) 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5日)
· 公示时间:2024-12-05至2024-12-12
·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6-(略) 传真: 0576-(略)
·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35 | 仙居县炬 (略) 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略) 仙居县白塔镇茶溪村小溪萍溪林场小溪场部厂房第5幢 | 仙居县炬 (略) | 仙居县炬 (略) 成立于2024年7月,主要从事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拟租赁 (略) 仙居县白塔镇茶溪村小溪萍溪林场小溪场部厂房第5幢已建厂房,购置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无 | 拟按环评要求实施 | 废气: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经沙克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后作周边农田农作 (略) 理,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由仙居县白塔 (略) (略) 理后排放。 噪声:a.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b.各类生产设备均布置于生产厂房内,采取隔声降噪和减震措施;c.提高工人噪声防护意识,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关闭门、窗;对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震措施;d.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e. 对环保设施风机、水泵进行隔 (略) 理;f.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队(略)的管理,禁止超载,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 (略) 时禁鸣喇叭。 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依托仙居县及周边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依托仙居县及周边相 (略) (略) 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5日)
· 公示时间:2024-12-05至2024-12-12
·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6-(略) 传真: 0576-(略)
·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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