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至沙田道路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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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至沙田道路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336号

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新县干洲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干府字〔2024〕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意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干洲镇圳口至沙田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干洲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护坡加固全长236米,砂石垫层宽2米,厚50公分;混泥土垫层宽2米,厚50公分;混泥土挡墙墙长2.1米,底宽90公分,底宽25公分。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略),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奉财农指〔2024〕84号)。

八、采购方式: (略) (略) 或江西省电子卖场邀请至少6家以上单位,采用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奉发改发〔2024〕336号

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新县干洲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干府字〔2024〕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意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圳口 (略) 护坡加固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干洲镇圳口至沙田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干洲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护坡加固全长236米,砂石垫层宽2米,厚50公分;混泥土垫层宽2米,厚50公分;混泥土挡墙墙长2.1米,底宽90公分,底宽25公分。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略),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奉财农指〔2024〕84号)。

八、采购方式: (略) (略) 或江西省电子卖场邀请至少6家以上单位,采用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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