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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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关于公布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以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土地使用范围为基准划定保护范围,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临界点坐标:X:#.4432 Y:#.2487;西临界点坐标:X:#.9269 Y:#.2141;南临界点坐标:X:#.3110 Y:#.3460;北临界点坐标:X:#.2358 Y:#.4666。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实际以陵园围墙为界。

2.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管理所用地范围图

安吉县退役 (略)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585-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以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土地使用范围为基准划定保护范围,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临界点坐标:X:#.4432 Y:#.2487;西临界点坐标:X:#.9269 Y:#.2141;南临界点坐标:X:#.3110 Y:#.3460;北临界点坐标:X:#.2358 Y:#.4666。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实际以陵园围墙为界。

2.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安吉县孝丰烈士陵园管理所用地范围图

安吉县退役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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