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新福大道西侧87.78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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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镇新福大道西侧87.78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稿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新镇新福大道西侧87.784亩地块

地块总面积:*.47平方米(约为87.784亩)

地理位置: (略) (略) 中新镇新福大道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号)》,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使用,因此本报告以第一类用地标准对地块进行评价。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国寰 (略)

检测单位:广东恒睿 (略)

调查缘由:地块现状为农用地,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可知:中小学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若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1.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根据调查了解,地块历史沿革清晰,上世纪60年代前为山地,60年代后划分 (略) (略) 中新镇团结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后,作为村集体用地,开发利用为农用地,分田落户给团结村村民用于种植花生、木薯以及蔬菜等,自给自足,为当地个体户村民种植使用;1999年,团结村村民将地块内西侧开发利用为水塘,用于养殖草鱼、鳙鱼使用,且地块内改种植为龙眼、荔枝树以及竹林。2004年至2024年,村民在地块内西南侧、北侧、东侧以及南侧搭棚用于养殖猪、鸡、鸭等家禽,无规模化养殖;地块内南侧、 (略) 域改种植柑橘树、树菠萝;期间2018-2019年,地块内西 (略) 域涉及淤泥回收利用,通过地块外的山地土与水塘的淤泥在水塘内进行混合,降低含水率后,将全部淤泥回收利用,用于地块外果园栽植养护。2021年,地块 (略) 域曾用于广州理工实验学校施工钢 (略) ,不涉及生产加工,仅为暂存使用。地块内兼用作坟地。2024年11月8日, (略) (略) 中新镇团结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作为清表、清拆施工实施主体,先对地块进行测量放线,经校准后,挖机及运输货车进场,对地块实施土地平整、清表、清拆;至11月15日,地块内基本完成清表、清拆工作,主要包括清理树木、荒草以及清拆相关建筑物。在土地平整、清表、清拆过程中,无土方扰动情况。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没有生产型企业存在,无生产活动。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清晰,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主要为农用地、水塘、道路、 (略) 以及学校等,其中,地块外南侧曾涉及学校施工建设活动,在施工建设期间,曾利用本地块 (略) 域作为钢 (略) ,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仅为暂存使用,不存在工业污染,且无相关固废、危险废物运至本调查地块内堆放、填埋活动。地块周边现状和历史均无其他污染源。

为初步了解调查地块范围内的土壤环境状况,项目组于2024年11月15日委托广东恒睿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快筛检测,根据地块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先采用系统布点法,以100× (略) 格为一个采样单元,在每个单元内再以专业判断布点方法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布点,共设置9个表层土壤快筛点位、3个底泥快筛点位以及3个地表水点位。

根据调查地块各土壤、底泥点位PID快筛结果分析可得,本地块快筛检测的PID数值介于0.503-4.180ppm之间。根据XRF快筛结果分析可得,各表层土壤样品的重金属镉(Cd)、总汞(Hg)以及铬(Cr)现场快筛均无检出,主要检出指标为重金属砷(As)、铜(Cu)、铅(Pb)以及镍(Ni),其中砷(As)的快筛数值介于ND-5mg/kg之间,铜(Cu)快筛数值介于8-43mg/kg之间,铅(Pb)的快筛数值介于12-88mg/kg之间,镍(Ni)的快筛数值介于ND-31mg/kg之间;各底泥样品的重金属镉(Cd)、总汞(Hg)、铬(Cr)以及镍(Ni)现场快筛均无检出,主要检出物质为重金属砷(As)、铜(Cu)、铅(Pb),其中砷(As)的快筛数值介于ND-4mg/kg之间,铜(Cu)快筛数值为8mg/kg,铅(Pb)的快筛数值介于25-58mg/kg之间。以上检出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内的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根据调查地块各地表水点位检测结果分析可得,本地块地表水样品的重金属六价铬(Cr6+)、镉(Cd)、铅(Pb)以及砷(As)均未检出,主要检出指标为pH值、浑浊度、汞(Hg)、镍(Ni)以及铜(Cu),其中pH值的范围为7.4-7.9,浑浊度范围为16.3-19.8NTU,汞的范围为ND-3.6×10-4mg/L,镍范围为7.8×10-4-1.21×10-3mg/L,铜范围为ND-1.27×10-3mg/L。以上检出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Ⅴ类水标准限值。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历史至今的使用阶段内,一直为农用地,主要涉及种植、养殖以及淤泥回收利用活动,无规模化养殖,兼用作坟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曾存在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现状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满足《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号)文件中分析判定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第一阶段可结束,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报告公开属性

本报告内容均可公开公示。

链接: http://**-9WodRA

提取码: ae51

正文内容 结束 二维码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新镇新福大道西侧87.784亩地块

地块总面积:*.47平方米(约为87.784亩)

地理位置: (略) (略) 中新镇新福大道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号)》,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使用,因此本报告以第一类用地标准对地块进行评价。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国寰 (略)

检测单位:广东恒睿 (略)

调查缘由:地块现状为农用地,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可知:中小学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若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1.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根据调查了解,地块历史沿革清晰,上世纪60年代前为山地,60年代后划分 (略) (略) 中新镇团结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后,作为村集体用地,开发利用为农用地,分田落户给团结村村民用于种植花生、木薯以及蔬菜等,自给自足,为当地个体户村民种植使用;1999年,团结村村民将地块内西侧开发利用为水塘,用于养殖草鱼、鳙鱼使用,且地块内改种植为龙眼、荔枝树以及竹林。2004年至2024年,村民在地块内西南侧、北侧、东侧以及南侧搭棚用于养殖猪、鸡、鸭等家禽,无规模化养殖;地块内南侧、 (略) 域改种植柑橘树、树菠萝;期间2018-2019年,地块内西 (略) 域涉及淤泥回收利用,通过地块外的山地土与水塘的淤泥在水塘内进行混合,降低含水率后,将全部淤泥回收利用,用于地块外果园栽植养护。2021年,地块 (略) 域曾用于广州理工实验学校施工钢 (略) ,不涉及生产加工,仅为暂存使用。地块内兼用作坟地。2024年11月8日, (略) (略) 中新镇团结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作为清表、清拆施工实施主体,先对地块进行测量放线,经校准后,挖机及运输货车进场,对地块实施土地平整、清表、清拆;至11月15日,地块内基本完成清表、清拆工作,主要包括清理树木、荒草以及清拆相关建筑物。在土地平整、清表、清拆过程中,无土方扰动情况。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没有生产型企业存在,无生产活动。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清晰,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主要为农用地、水塘、道路、 (略) 以及学校等,其中,地块外南侧曾涉及学校施工建设活动,在施工建设期间,曾利用本地块 (略) 域作为钢 (略) ,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仅为暂存使用,不存在工业污染,且无相关固废、危险废物运至本调查地块内堆放、填埋活动。地块周边现状和历史均无其他污染源。

为初步了解调查地块范围内的土壤环境状况,项目组于2024年11月15日委托广东恒睿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快筛检测,根据地块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先采用系统布点法,以100× (略) 格为一个采样单元,在每个单元内再以专业判断布点方法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布点,共设置9个表层土壤快筛点位、3个底泥快筛点位以及3个地表水点位。

根据调查地块各土壤、底泥点位PID快筛结果分析可得,本地块快筛检测的PID数值介于0.503-4.180ppm之间。根据XRF快筛结果分析可得,各表层土壤样品的重金属镉(Cd)、总汞(Hg)以及铬(Cr)现场快筛均无检出,主要检出指标为重金属砷(As)、铜(Cu)、铅(Pb)以及镍(Ni),其中砷(As)的快筛数值介于ND-5mg/kg之间,铜(Cu)快筛数值介于8-43mg/kg之间,铅(Pb)的快筛数值介于12-88mg/kg之间,镍(Ni)的快筛数值介于ND-31mg/kg之间;各底泥样品的重金属镉(Cd)、总汞(Hg)、铬(Cr)以及镍(Ni)现场快筛均无检出,主要检出物质为重金属砷(As)、铜(Cu)、铅(Pb),其中砷(As)的快筛数值介于ND-4mg/kg之间,铜(Cu)快筛数值为8mg/kg,铅(Pb)的快筛数值介于25-58mg/kg之间。以上检出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内的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根据调查地块各地表水点位检测结果分析可得,本地块地表水样品的重金属六价铬(Cr6+)、镉(Cd)、铅(Pb)以及砷(As)均未检出,主要检出指标为pH值、浑浊度、汞(Hg)、镍(Ni)以及铜(Cu),其中pH值的范围为7.4-7.9,浑浊度范围为16.3-19.8NTU,汞的范围为ND-3.6×10-4mg/L,镍范围为7.8×10-4-1.21×10-3mg/L,铜范围为ND-1.27×10-3mg/L。以上检出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Ⅴ类水标准限值。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历史至今的使用阶段内,一直为农用地,主要涉及种植、养殖以及淤泥回收利用活动,无规模化养殖,兼用作坟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曾存在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现状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满足《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号)文件中分析判定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第一阶段可结束,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报告公开属性

本报告内容均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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